討厭不動產!美教師嚮往自由「偷住迷你屋」 怕被抓白天上班晚上關燈

長大之後就會開始嚮往自己的房子,雖然沒有錢是事實,但是想像也是一種快樂XD國外有許多小坪數又像露營車般移動的「迷你屋」,他的最大特色就是下方附有輪子,能夠隨時移動,內部裝潢可以說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設計總讓人驚呼連連,不過一位老師在這個房子內卻活得很不開心...

美國一名藝術老師蒂娜(Tina),2018年在賓夕法尼亞州雄鹿縣(Bucks County)任職教課,但是過去他經常更換學區教課,種種原因之下他不便買房置產,因此選擇居住在迷你屋裡,方便隨時能移動。

▲蒂娜與老公、女兒住在迷你屋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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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雄鹿縣是沒有規劃區域讓迷你屋居住,因為他們是禁止人們居住在這樣的房子裡,因此,學校另一位好心的同事老師讓出了家中庭院,讓蒂娜與他的老公、女兒能夠住在裡面。

當地政府只把這種車認定為休閒專用,抑或者短期居住而已,絕不能當作永久住宅,因此,蒂娜一家人就這樣膽顫心驚的度過兩年的生活。因為從馬路上就可以看見庭院裡的房車,因此,蒂娜不將迷你屋外觀做裝飾,讓她看起來像單純的木頭(或是很像溫度偵測站XD)晚上把窗簾全部拉上,要開燈也開的很暗很暗。

▲蒂娜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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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娜表示,以前很喜歡坐在車子外面欣賞月光,現在都只能躲起來,好像見不得人似的,這樣工作了整天回來,沒有辦法待在家好好放鬆,更害怕自己的家哪天會被舉報,這樣充滿恐懼得過生活,真的任誰都會受不了的。(工作一整天回家不能放鬆,這點絕對母湯...我這種社畜我很清楚XD)

酸酸們會不會覺得....啊你們都把人家住在這講出來,人家不就被發現了嗎?

錯了!我們哪有那麼壞~(笑),因為蒂娜搬家了啦!!!隱身了兩年之後再也受不了這樣生活了,蒂娜和家人決定離開這個鬼地方,回到蘭開斯特市(Lancaster)買房子解決漂移不定的生活。在那裡,她將自己過去迷你屋停在後院作工作室使用。

其實這種迷你屋在美國是很多人喜歡的,也是一種新的生活方式,而且我覺得他也不會很影響別人,又可以說走就走~很方便。除了蒂娜居住的這個城市之外,美國還是有許多地方不允許長期住在迷你屋,目前也有人開始想推動新法規修正條款,以解決這些族群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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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insi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