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未遂舌頭被咬斷!男「反告受害者」:她自願嘟嘴 法官聽完錄音怒判三年

任何人都不能在違背他人意願的前提下,任意觸碰他人身體,或是做出妨害自由、性自主的惡劣行為。南韓曾發生一起令人憤慨的性侵案件。案件加害者一度指稱受害女性是自願接吻、未有抗拒行為,因此在自己的舌頭被對方咬傷後,他還想反告受害者惡意傷害,好在法官詳細審閱相關證據,發現他在說謊!

事件發生於2020年7月份,受害女性當時還是大學生,她和另外兩名女同學結束酒局後、在路邊散步,途中加害人開車經過她們身邊,刻意減速靠近,同時間,受害女大生以為他是計程車,加上帶有酒意感到些許頭暈疲憊,在加害人刻意搖下車窗說要載她一程後,她便上車了。

女大生雖然帶有幾分醉意,但並未醉到完全昏睡的地步,她注意到加害人把車開到了黑暗的偏僻山區,想提出質疑和反抗時,加害人粗暴地趕緊拿出事先存放在車裡的膠帶、將她綑綁起來,也壓制住她。

女大生不斷反抗和尖叫,當加害人伸出舌頭想強吻時,女大生用力地將他的舌頭咬斷,雖然又被加害人痛打了幾拳,但女大生趕緊趁亂打開車門逃跑。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非事件當事人,僅為示意圖(取自圖庫pakutaso)

令人氣憤地是,加害人後來竟開車至鄰近警局對女大生提出傷害告訴,對警方說,女大生先是自願與他接吻,但又反悔傷害他。

加害人的舌頭被咬斷三公分,他理直氣壯地驗傷、對女大生提告。

然而,今年二月,釜山檢方自他車內的錄音裝置找到一段未被刪除完整的錄音,錄到了受害女性的哭喊聲,因此釜山地方法院法官依照此證據,一方面怒斥加害人說謊,另一方面也認定女大生咬斷對方舌頭是基於捍衛自身性自主權,而做出的正當防衛行為。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事後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加害男子被以性侵傷害罪名判處三年徒刑,以及4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但他堅持要再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