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官認定「熊蜂可被歸為魚類」 列入瀕危物種保育範圍

全球蜜蜂數量正在減少,不只會影響生態,最終也會影響人類。日前加州一份判決裁定,熊蜂可以視為一種魚類,聽起來雖荒唐,但其實具有保育生態的含意。

2018年時,加州漁獵委員會就把4種熊蜂指定為加州瀕危物種法案(CESA)的瀕危物種,不過該法案僅適用於鳥類、哺乳動物、魚類、兩棲動物、爬蟲動物或者本地物種或亞種的植物,而蜜蜂該被分在哪一類,就成了一大問題,也引發學界幾年來爭論不休。


▲熊蜂破天荒可以被分類在魚類。(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加州的幾個大型農業團體則認為,根據瀕危物種對魚類的定義是無脊椎動物,而無脊椎動物包含軟體動物和甲殼類動物,白紙黑字並無註明水生二字,所以生活在陸地上的無脊椎動物,實際上都可以歸類在魚類裡面。所以無脊椎動物的昆蟲,就可以被分在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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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到了2020年,加州高等法院同意將蜜蜂除名,並取消額外的保育措施,但加州第三地區上訴法院在5月31日發布的上訴判決將原本結果推翻,判決上寫著:「雖然魚類在通俗和普遍認知中都是指水生物種,但是法案本來就可以自由解讀。」認定魚類可包含Crotch’s bumble be、Franklin's bumblebee、western bumble bee、Suckley Cuckoo bumble bee這4種熊蜂,可列入保育範圍內。

via cnnfieldandstr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