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咪偷吃肉丸!爸載出門棄養「牠半路跳車遭撞死」 女兒氣哭報警投訴親爸

泰國一名父親發現女兒的貓咪偷吃肉丸子,氣到想把貓咪趕出家門、帶到附近寺廟棄養,結果路途中貓咪從摩托車上跳了下來,不巧就被迎面而來的汽車撞上,父親發現後不敢承認,把貓咪的屍體遺棄在路邊,女兒知情後忍不住向警方和動保團體投訴,認為要給爸爸一個教訓才行。

25歲的泰國女子May和爸爸Paisarn的關係並不好,因為爸爸脾氣暴躁、講話粗魯難聽,所以很早就離家獨自生活,也很少跟爸爸講話,唯獨和媽媽感情要好。上週她離家時,暫時請媽媽幫忙照顧7歲的貓咪Hachi,但因為家裡有養兔子,貓貓不允許進入家中。


▲爸爸想把貓咪載到寺廟遺棄,沒想到卻發生憾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但是貓咪來沒多久之後,兔子就死了,隨後便不見貓咪的蹤跡,幸好May有替貓咪配戴AirTag,檢查位置時發現貓咪並不在家或者住家周圍,她氣得找爸爸理論,爸爸一開始還佯裝不知情,後來才向老婆坦承,他騎摩托車載貓咪出門,想把貓咪遺棄在寺廟那,結果路途中貓咪從車上跳下,那時剛好有車子迎面而來,貓咪因此被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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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知情後立刻循線尋找,結果卻在路邊發現了愛貓冷冰冰的屍體,她氣得報警舉發爸爸的離譜行徑,「我報警是因為希望爸爸可以尊重他人的權利,不要因為自己身為父親就覺得自己可以為所欲為。」

爸爸向媒體透露,他自己本身透過賣肉丸子維生,但貓咪住家裡時總是偷吃他要拿來賣的肉丸,解釋說「我只是想把牠丟掉,不是要殺死牠」,但意外發生後,他不敢告訴老婆和女兒,所以決定把貓咪的屍體留在路邊。對於女兒大義滅親的行為,爸爸則說:「女兒不只報警,還向動保團體投訴,從小養到大的女兒竟然對我這樣做,我很難過,但是我沒有生她的氣。」

警局接獲通報後,有警官指出,該名父親被指控違反刑法第344條,「任何拿走他人財產的人,將處以最高3年刑期和最高6000泰銖(約新台幣5034元)罰款。」此外,爸爸行為也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任何對動物做出殘忍行為的人將倍處以最高2年刑期和最高4萬泰銖(約新台幣3.3萬元)罰款。

via thethai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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