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創作!美法官駁回AI藝術家「版權保護申請」:欠缺人類創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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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時代開展後,許多人都會藉由AI軟體和創作工具來完成作品,然而以AI創作完成的作品究竟是否能享有版權保護呢?美國一位法官近日針對類似案例做出了「駁回」的裁定。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Beryl A. Howell近日駁回AI藝術家Stephen Thaler爭取AI生成藝術品版權保護的申請。

Stephen Thaler在法庭上主張,他藉由自己打造的電腦系統完成了一幅藝術品,而他認為,他身為電腦系統的擁有人,應該享有版權保護,作品版權應當歸屬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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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圖為Thaler試圖申請版權保護的AI作品。)

不過,法官Howell最終判決認定,藉由AI完成的藝術品、創作品,無法類同人類享有版權保護。

事實上,Thaler在此次訴訟之前,已經針對此事多次向美國版權局提出請求,然而都被拒絕,因此他才會直接對版權局局長提告,雙方對簿公堂,而版權局在法庭上則主張,他無法提出任何前例、來證明過往曾有法院認定「非人創作」的作品享有版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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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Howell指出,雖然因應AI生成時代來臨,版權法的確面臨了全新的挑戰和諸多問題,但他認為Thaler的狀況並不複雜,因為他無法提出相關前例,「過往不曾授予『版權保護』給未經人類創作而成的作品」、「人類的創造力是版權保護必備的基本要求」Howell如此說道。

對於法官Howell做出駁回的裁定,美國版權局大力表示支持,但Thaler的律師則不滿說道,他們將會提出上訴,他們認為,法律只想保護傳統、人類創作的作品是不合宜的,隨著AI趨勢,應該也制定出適用於AI作品的相關規範。

via《theverge》-AI-generated art cannot be copyrighted, rules a US federal ju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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