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翻牆驚見看門狗!準備毒藥再去一次「被狗當場咬死」 法院判主人不用賠

通常情況下,狗咬傷、咬死人,都是由狗主人承擔責任,但中國卻有一起竊盜案件判出了大快人心的結果,竊賊翻牆入戶時被狗嚇阻離開,第二次入侵時被狗咬死,法院最終判決狗主人無責任,不用賠。

▲圖/取自pexels,下同

根據「黃驊市司法局官方帳號」公布的案件內情,在事發當天,連姓男子來到趙姓男子的別墅,發現該戶家中無人,準備翻牆入戶竊盜,結果卻被兩條看家的狼狗吠叫聲嚇住,連男只能暫時撤離,數小時後再次返回,這次朝院內扔進兩根「加入藥物的骨頭」,準備將兩隻狼狗毒死後再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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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男耐心等待了半小時,發現兩隻狼狗中毒倒地,認定已失去攻擊能力,於是再次翻牆想竊盜,然而他沒有料到,其中一隻倒地的狼狗見到入侵者,即使中了毒也拚命保家護院,爬起來撲向小偷,另外一隻狗隨後加入戰場,最終連男被兩條狗瘋狂撕咬,等鄰居聽到慘叫聲報警,且警方趕到現場時,連男已經死亡。

雖然是小偷入侵被狗咬死,但畢竟也是一條人命,住戶趙男提出賠償死者家屬4萬元(約新台幣17.5萬元),可連男家屬並不同意,轉頭就把趙男告上法庭,要求狗主人賠償66萬元(約新台幣288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連男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帶來怎樣的後果卻無視,最終導致這樣的結局,與他人無關。入室盜竊,還想用肉骨頭毒死趙男家的狗,屬於「被侵權人故意」針對狗進行挑釁、傷害,而且明知院內散養了具有攻擊性的狗,還翻牆入戶盜竊,是自信能毒死狗,屬於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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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趙男唯一可能的過錯,就是養的是具有兇性的狗,且沒有栓繩。但正常情況下,趙男的行為並不至於造成連男受傷致死的,法院認定「趙男對於連男的死亡,不存在過錯,其行為和連男的死亡間沒有任何因果關係」,因此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駁回受害者家屬所有訴訟請求。家屬不服上訴,二審依然維持原判。

這一判決結果也讓網友們直呼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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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養狗是為了讓小偷擼嗎?」
「狗狗保護了家庭財產,狗狗立大功」
「這不得給狗子加餐」
「能不能賠償下狗狗,吃到髒東西對狗狗健康不好」
「不和稀泥的世界神清氣爽」
「其實意思就是如果第一次進去被咬死了,狗主人還有點責任;但是小偷明知道裡面有烈性犬,第二次還去偷,就是自己的問題了」
「這樣的家屬,說明了這小偷一家人的素質」
「小狗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還有臉問人家要錢??」
「好狗狗啊,給過一次機會死了可怪不得狗狗」
「這種法官才是正常人」
「以前養狗就是為了看家護院的」
「養狗不就為了防賊嗎?」
「第一次都被嚇跑了,賊心不死又來第二次,真的是……」

看留言區據說狗雖然咬死了小偷,但還是被毒害、沒有救回來(T▽T)

via 黃驊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