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冷靜自白殺人原因,竟讓網友叫好
文/時淒宮分
奪人性命是個嚴肅的課題,在一般情況下它不應該具有任何正當性,但最近美國密西根州一場法庭審判上,一名殺人嫌犯冷靜有條地闡述自己犯案的原因,竟然意外獲得網友認同,甚至有人說「他應該因為這個優良行為假釋出獄!」他到底說了甚麼呢?
法庭上,法官給了嫌犯桑迪森(Steven D. Sandison)一個自白的機會,要他述說殺人動機。他有禮地詢問「如果可以的話,我想從頭說起。」在法官授意之下,他說了這段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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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戴爾(Theodore Dyer)是桑迪森在薩吉諾懲教中心的獄友,因為犯下非常嚴重的兒童性犯罪而入獄。「那一晚,戴爾試著向我辯解他的犯行。我叫他閉嘴,明天早上換一間新牢房。可是他還是一直說、一直說,把我給惹毛了……所以我狠狠揍了他的臉,當他倒下時,用一條粗繩拿走他的性命。」
關於這件事,網路上幾乎一面倒都是支持桑迪森的聲音:
「我想要找到這名犯人,寄些卡片鼓勵他」
「拜託把他跟另一個兒童性犯罪者關在一起吧!」
「我想那些受害兒童的家長會很感謝他」
然而也有少數人針對桑迪森的犯罪史進行分析:
「他曾經偷過車、闖空門,後來犯下一級謀殺罪,被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對他來說,殺一個兒童性侵犯不會讓他失去更多了」
「桑迪森不是因為戴爾性侵兒童才殺了他,而是利用社會普遍對兒童性犯罪者的偏見作為殺人藉口。無論如何他都會殺人,這才是他被關進牢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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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時淒也寫過幾篇類似的私刑事件,出於情緒這些懲罰確實快了我們大部分人的心。然而就像開頭說的,奪人性命是個嚴肅的課題,究竟誰才有資格扮演執法者的角色?假如像今天是由一名殺人犯執行,還能覺得這是正義嗎?
[ via ebaumsworld、mlive、voice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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