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最近正在醞釀一項新標準,其中最主要內容,定義那些不能生兒育女的人為殘障人士,這項標準特別指出,那些因「沒有性生活」或找不到伴侶導致無法繁衍後代的人,也在此範疇之中。
聽到這,我想許多人(包括胖丁自己)都應該覺得很心痛吧!
▼心痛的殘障人士示意圖
在以前就算不孕也不會被貼上殘疾標籤,但這次WHO硬起來了,他們想要徹底改變這標準,讓不孕或者因為社交技能低落而無法生兒育女的人,齊頭式地認定為殘障。理由是生兒育女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沒有辦法做到的人就是弱勢,應該要給予保障。
按照這個新定義,無論是異性戀單身還是同性戀單身,世衛組織都期望他們有同等的人權,同性戀也將會被一同保障有機會使用試管受精技術(IVF)來生兒育女。
▼大家都有機會示意圖
詳細條例目前還沒有出來,我們不能一口咬定「那些處男就是殘障」。不過就WHO未來的定意,不孕就是指在12個月以上的時間、有固定性生活,且沒有避孕措施,但依然不能懷孕的情況。
這項新標準的倡導人安達森(David Adamson)表示,現在不孕的定義也許是這樣,但這個舊標準完全沒有尊重任何組建家庭的成員的多元性與可能性,單身男女與同性戀男女都應該有生育的權利。同性戀與一般的人們應該要有同等的優先權,未來他們將透過試管受精技術(IVF)來達到生兒育女的夢想。
而這種說法也招來批評,曾經接受過IVF的議員強森(Gareth Johnson)認為,體外試管受精本來就應該被支持,但不應該把這種事變成一種「不孕殘疾」來看待,這僅僅是醫學問題。
「我本來就說要用IVF技術來幫助更多不孕的夫婦,但是我們要保證這項技術在發展的過程沒有倫理疑慮,坦白說這種新定義就是在扼殺過去許多人的努力,這是把逐漸成熟的IVF技術放到一個備受質疑的火坑之中。」
英國公益團體「生殖倫理學評論」的昆塔瓦歷(Josephine Quintavalle)表示,這個新的說法不只是對於不孕重新定義,還把生物過程的正常交配與男女交配的意義完全打亂。
英國衛生署的發言人近期表示,英國的醫療體制沒有義務遵守WHO的建議,你們要搞殘障就自己搞,別搞到英國來!
▼嘿,我英國佬可不是殘障(設計對白)
根據英國在2010年平等法案的規定,如果人是殘障的的話,他必須在生理或者心理上有著傷殘,並且這些傷殘會對他的日常生活帶來實質上的負面影響。
雖然立場不同,但是世界衛生組織大概意思就是:
「廣大的同性戀們,還有你們這些處男,為了維護你們的生殖權,你們就當弱勢殘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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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邊,胖丁覺得很驚訝阿~處男胖丁難道也是殘障嗎….要我當殘障我是沒意見拉,但…會有殘障津貼嗎(眼睛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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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