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是一種特別需要保持心情愉快的工作,因為他們的工作內容沒別的,就是不斷把屍體切開、掏空、檢查、縫上。雖然時間久了,那些懼怕或噁心感會漸漸消散,但偶爾還是會出現令他們永難忘懷的場景。以下來跟大家分享,reddit上面幾位法醫朋友的親身經歷。
警告:內含屍體照及寫實文字內容,恐造成不適,請斟酌閱讀
-cstoli
我第一次驗屍,是一位被大火燒死年邁男子。消防隊直到火勢撲滅後,才有辦法把他帶出來。他的身體已經完全烤熟了,無論外觀還是味道,都像是一隻烤豬。當我把他的肋骨切開時,裡面看起來就是一塊沒調味過的肋排,那皮膚烤得酥脆、油脂和肉汁順著切口滴下來……那天之後,我有整整三個月沒再吃過豬肉。
-iLauraawr
我姊是個組織學家,曾經幫忙驗屍過一兩次。她跟我說過一個案例,那是一具腹部嚴重腫大的男人屍體。他們切開來檢查,發現那男人吞下一大塊魚骨,而那塊魚骨刺穿他的胃壁,像縫衣針一樣連同腸子串在一起,導致死亡。所以吃魚啊,真的要很小心。
-cstoli(與第一則相同作者)
這也是我從業早期的案例之一。有個男人因槍傷而死,死前最後一餐吃的是披薩。當我們把他翻過身,想要確認子彈進出的位置時,他腹部的氣體受到擠壓被擠了出來……噢,沒甚麼味道臭得過死人的披薩屁!
-justplainmark
我曾有兩個禮拜時間都在跟法醫學習驗屍及毒物檢驗,但他們沒有警告過我,翻動屍體時,肺部的空氣會被擠出來,可能會製造一些「聲音」。所以當我第一次驗屍,面對一個50多歲、用霰彈槍把自己臉給轟掉的男人時,我們突然把他抬到桌上,瞬間發出「呃呃呃呃呃啊啊啊啊啊」的喉音,我整個人嚇尿了。前輩們卻只是指著那具屍體,笑著對他說:「閉嘴,我們甚麼都還沒做耶!」
-ChocolateSporks
我有個朋友的朋友是法醫,他曾跟我們分享過一個故事:有次他們從河裡拉出一個女人,他們想採集指紋,但手指早就泡皺了。他的一位女同事俐落地切開女屍的手指,將整層外皮脫下來。然後她像戴手套一樣把自己的手指套進去,順利蓋下指紋。
-whoatethekidsthen
有個傢伙吃了整罐安眠藥+半瓶烈酒,泡在裝滿熱水的浴缸裡自殺,直到鄰居聞到味道,才報案通知我們前去處理。當我們抵達時,屍體已經在浴缸裡液化成糊糊的了。那味道,足以讓我們之中不少經驗老道的同事都吐了出來。如果真要我形容那幅景象,我會說它是一鍋火候過頭的燉人肉。
via viralno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