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在網路認一名17歲少女當乾妹,前年3月晚間,黃姓男子心情不佳,到少女租處喝酒聊天,卻趁著酒意以手指性侵,少女大聲尖叫,引來鄰居敲窗關心:「要幫妳報警嗎?」黃男竟以棉被壓住少女臉部,回稱:「我是他男友」意圖支開鄰居,但鄰居直覺有異,仍報警逮人。
黃男去年底遭法院判刑後,不滿的說,自己從未性侵少女,事發當天他真的是因心情煩悶而去喝酒,他有詢問少女能否在床上休息,不小心睡著後卻被少女男友等人打醒報警,懷疑是少女先前向他借錢未果,心生不快,刻意誣陷他性侵,上訴求改判。
不過少女說,她有明確告知黃男不可有越矩行為,黃男卻借酒裝瘋以手指性侵她,當時鄰居前來關心,黃男還以棉被壓住她,說謊支開鄰居,她在抵抗一陣後,躲進廁所,用LINE跟朋友求救,朋友便帶著男友等人前來救援,而鄰居因擔心她的安危報警,警員隨後也抵達現場。
鄰居證稱,事發當天聽到女性喊叫聲前往關心,聽到黃男回稱「是男友」後便離開,隔不久又聽到女生哭喊聲,再走回窗邊就聽到女生質問「為什麼要強姦我」,因此決定報警。前來處理的警員則說,他們到場後,黃男意識清楚,坦承侵犯少女,並無酒後意識模糊狀況。
由於被害少女指證歷歷,高等法院因此認為黃男的「酒醉睡著被打說」僅是為了脫罪狡辯,加上他有妨害性自主前科,犯後態度不佳,今年2月依強制性交罪改判徒刑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