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新聞版面都被才女作家的誘姦議題圍繞著,不僅民代、有力人士,網友們也都在肉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書中這位補教名師。此事件也讓網友延伸思考:「如果性交易合法化,是否可以減少誘姦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PTT的WomenTalk版上,網友super830827就提出他的想法,值得大家一起來思考哦~
(原文開始)
最近才女作家遭補習班老師誘姦的問題網友討論的十分火熱。我個人的看法是,才女作家與老師應該是合意性交,但老師以甜蜜的愛情謊言騙取女方的肉體,這點讓女方感情重創無法接受而罹患重度憂鬱症,最終導致女方自殺的悲劇產生。
其實這種事在社會上也屢見不鮮。常常可以看到愛情長跑十多年的男女朋友,最後因為女方年老色衰而被男方拋棄。若是運氣不好,女方甚至有可能因為不再年輕可愛而孤老一輩子。
我的問題是,如果性交易合法化,男生可以花錢就解決性需求,而且不怕被警察抓,是否會降低這種為了性交而成為愛情騙子的男性比例?
如果性交易合法化,在「男生好色,女生愛錢」的社會狀態下,一方面可以滿足男性的性需求,二方面也可以滿足女性的金錢需求,不是兩者互利,何樂而不為?
而且現在性交易雖然檯面上不合法,但line、網頁上等地方仍然充斥著許多性交易的訊息,這表示性交易仍然在地下市場熱絡交易著。這衍生出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地下化的性交易對賣身者毫無保障。今天如果賣身合法,賣身的人如果受到什麼委屈,被強迫做了什麼自己不想做的服務,他們可以受到警察與司法的保護,免於受到不合理的對待。但在賣身不合法的狀況下,賣身的人們就算受到委屈也不敢尋求正當的法律保護,對他們而言十分吃虧。
第二個問題是,警察與政府官員可以藉此向性交易仲介公司收取大量回扣,造成政府人員可以不勞而獲,產生嚴重的分配不公。性交易仲介公司為了在違法的狀況下繼續經營,也只好忍氣吞聲繳錢收買警察與政府官員。而那些錢哪裡來的?羊毛出在羊身上,當然是抬高性交易的費用換來的。
如果性交易可以合法化,不僅可以保障賣身者,而且省下賄絡政府官員的錢又可以拿來回饋在價格上,讓更多男性能滿足性需求,更多女性滿足對金錢的需求,男生也不再需要為了性交而欺騙女生感情,何樂而不為呢?(原文結束)
依照super830827文內所提到的,「性交易合法化」將會有以下五大好處…
1.法源依據可以保障賣身者
2.避免賄絡政府官員等事一再發生
3.合理滿足男性性需求
4.解決賣身者(女性)經濟上的問題
5.使男性不再為了性交而欺騙他人感情
聽完他所說的,網友們思考過後認為…
「這些犯罪者都甘願做出誘姦、性侵、強暴這些事了,你覺得他們會想多花錢性交嗎?」
「誘姦是鎖定特定對象滿足自己征服欲,和嫖妓單純紓解性慾有差別。」
「狼師不是想做,是想征服,滿足的是權力感,而不是性慾。」
「一個是花錢買,一個是用權勢、魅力之類的來吸引,怎麼會一樣?」
「後者那種優越感是前者那種交易無法達成的。」
看來,多數網友都覺得誘姦(或其他性犯罪)和性交易合法化是兩回事,不能相提並論內?粉粿也認為,性交易合法化的確有很大的商討空間,好比說是否會影響婚姻關係、家庭和諧等,但如果能有效減低性犯罪率,都值得納入考量、長期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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