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此刻的酸酸你(妳)是未婚、已婚或是即將結婚,心中應該都有個價碼,那就是另一半收入,是否能支持一個家,近日有女鄉民,在PTT八卦板發問,結果被底下網友嗆爆了!
該名女網友表示,「要求男友月薪6萬以上才肯嫁很過分嗎?月薪6萬換算年薪也才72萬(最少),72萬也買不了台北市的房子,況且現在物價這麼高,之後孩子出生奶粉尿布就學也是一大筆開銷,這樣要求也是為了未來彼此的生活品質啊,因此這要求應該不過份吧?」希望徵求網友們意見。然而,理性發問,卻釣出海量不理性酸們崩潰啦!!!
一派網友認為,要求6萬可以,但妳也要有同等條件:
「可以啊,但妳有E奶嗎?」
「反正大不了就等回收而已。」
「 妳月薪6萬或是有E奶就可以。」
「女方有6萬以上就不過分。」
「那男的年薪破百,是不是要要求女的18歲、E奶翹臀、臉正。」
「要求什麼都不過份,不要要求人家一定要娶妳就OK。」
「6萬可以,但妳也要有E奶,顏值高,會做一桌菜,30歲以下,體重不過55KG。」
「女方條件如何,憑什麼要求阿。」
也有專業網友分析,關鍵還是在其中一方有沒有房子,不然生活一樣辛苦:
「我是建議10萬比較適合結婚。」
「合理!不然在台北沒辦法生活,離開台北市OK!」
「不生小孩不買房,頂客族夫妻合併月收10萬在台北OK。」
「月薪6萬沒房在台北一樣是赤貧。」
「講男女平等的時候,永遠略過經濟擔子。」
「月薪16萬也買不起台北的房子好嗎~」
「6萬也是個買不起房的魯蛇,至少有台北市房子才嫁。」
「一看就知道沒結過婚,有房子才是重點,白手起家月薪10萬還是買不起台北的房子。」
至於原PO的要求到底過不過份呢?根據最新3月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本薪),平均為3萬9781元,要求6萬,的確是高於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