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式軟糖
「我那天喝到斷片了......」安德森(Lukis Anderson)坐在警察局裡,他正被指控搶劫殺人。連安德森都自我懷疑,也許他真的殺了人,畢竟他是一個26歲無家可歸的酒鬼,醉到不省人事,什麼事都幹得出來。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
2012年11月29日深夜,一群男子闖入矽谷200坪的豪宅,主人庫姆拉(Raveesh Kumra)正在客廳裡看CNN,突然被蒙上眼睛、用膠布死死封住口鼻。他們不久後發現庫姆拉的妻子海琳(Harinder)在樓上熟睡,也將她綁在庫姆拉旁邊,接著洗劫房子屋裡所有現金和珠寶便迅速逃離現場。
海琳努力掙脫後撥打911報警,然而警察抵達現場時,庫姆拉已經奄奄一息,經醫護人員搶救後為時已晚,窒息身亡。三個禮拜之後,警方在現場找到三個嫌疑人的DNA,其中包含安德森殘留在庫姆拉指甲上的DNA,警方很快對三人發出逮捕令。看到警方的DNA報告時,安德森第一個反應是:「不,不,不,不,我不會那樣做!」但沒多久後又改口:「呃......也許我真的做了。」
(圖/abcnews 影片截圖)
本案負責警官為朗恩斯福德(Erin Lunsford),經驗老道的他,先從嫌疑人這條線往下挖,他發現除了安德森之外的另外兩名嫌疑人,平時都在附近活動,互相結識,也有多起前科。朗恩斯福德還發現,其中,22歲嫌疑犯奧斯汀(DeAngelo Austin)有個妓女姊姊弗里茨(Katrina Fritz),和死者庫姆拉關係匪淺,庫姆拉幫她買了一套房,每個月還匯給她3000美元(約台幣88,347元)。
後來警方才知道,庫姆拉早已跟妻子海琳離婚,只是協議暫居在同棟房子裡。而庫姆拉跟弗里茨已經糾纏了12年之久。警方在奧斯汀的手機裡找到一張由姊姊弗里茨傳來的地圖,地圖標示的位子就是庫姆拉的宅邸。事情有了突破,離真相不遠了。
然而,有個謎一直破不了,那就是第三個嫌疑人安德森,到底和他們有什麼關係?朗恩斯福德怎麼樣都連不起來。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exels)
公設辯護人庫利克(Kelley Kulick)看著安德森呆呆的樣子,也覺得他不像殺人犯。「可是DNA總不會錯吧!」看過DNA報告的人,都認為案件90%差不多定案了。然而庫利克卻選擇相信他一回,她向街坊鄰居打探安德森平日作息與為人,大家都說安德森是個可憐人,從小流落街頭。雖然他常常嚴重酗酒導致短暫失憶,但個性還不錯,幽默且懂分寸,商家都很照顧他。鄰居一致認為,安德森不會走到殺人這步田地。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
庫利克心想,如果不能證明安德森的清白,至少能用醫療歷史幫他能減輕一點刑期。然而,當庫利克拿到安德森的就醫檔案後,有了驚人的發現──11月29日那天安德森明明人在醫院啊!原來那天安德森又開始酗酒,酒精中毒後被送往醫院打點滴,幾個小時之後才出院。
庫利克還原了當天的情況,11月29日晚上10點多,安德森走進便利商店不久便暈倒了,超商打了911報警,警察、消防員、救護車先後到來。晚上10:45安德森被送到醫院,之後在護士照料下躺了一整晚。而庫姆拉搶劫案發生在11:30~1:30之間,換句話說,安德森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
但最大的問題是,安德森的DNA怎麼跑到死者的指甲上的?警官朗恩斯福德和庫利克一起推敲事情到底從哪裡開始出錯,後來他們想起那晚,安德森和庫姆拉的共同點是什麼,很快地,他們有了結論──救護人員!幾個小時前把安德森抬上擔架的救護人員,在幾個小時之後搶救了庫姆拉,他不小心讓安德森DNA沾黏在身上,並落到了庫姆拉的身上!
真相終於大白!還好庫利克鍥而不捨追回安德森的清白,否則安德森可能就在迷糊之中被判死刑了。DNA不只能拿來調查真相,還差點促成冤獄。
關了一個月的安德森出獄後,沒有得到任何賠償,繼續做回他的遊民。他覺得自己可能不是唯一因為DNA被誤判的人,他說自己很幸運,至少上帝保佑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