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羅小編
「我宣布湯瑪斯.科門達無罪釋放!」法官敲了敲法錘,宣布這場審判的最終結果。
酸酸們應該對法官在法庭上宣布決結果的情節並不陌生吧!因為這很常出現在電視上,無論是鄉土劇的離婚官司情結、還是韓劇裡殺人犯接受審判的情結,都很能觸動人心。
不過對我們來說再怎麼熟悉的電視劇場景,他卻等了足足18年之久。當法官宣佈無罪時,他用手捧著臉,瞬間落下了男兒淚!坐牢的這18年對他來說根本是失落的黑暗時光,用任何金錢也無法彌補逝去的18年青春歲月。
故事的男主角湯馬斯.科門達(Tomasz Komenda)是位現年42歲的波蘭男性,1997年湯馬斯被指控強姦、殺害15歲的少女,當時的湯馬斯只是十幾歲的青少年。
湯瑪斯當時覺得非常震驚,明明自己沒有做過這種事,卻莫名其妙被栽贓,他在法庭上強烈否認犯嚇姦殺少女的罪刑,這起悲劇發生時,湯馬斯正在家中休息,儘管他提出不在場證明,但法官還是沒有採信他的說詞。
1997年的波蘭可是沒有什麼人權概念,當時只是青少年的湯馬斯不斷遭受警方的刑求逼供,最後只能屈服警方的淫威,不得不承認自己姦殺15歲的少女。整起官司直到2004年才定讞,當時湯馬斯被宣判了25年的重刑。
儘管已經入獄的湯馬斯根本無法作出任何改變,但他還是想要放手一搏,因為他深知自己根本沒有犯下這種泯滅人性的滔天大罪。
「既然沒有發生的事,為什麼我要承認呢?」於是湯馬斯決定要跳出來。不僅為自己洗刷冤名,同時也可以幫助1997年遇害的少女尋找真兇。
其實湯馬斯當年被指控姦殺15歲少女時也才只有十幾歲,按理說一個少年要殺害與自己差不多歲數的女孩,應該會比較困難,不可能是只有湯馬斯一人所為,而且湯馬斯在被告後提出了不在場證明,從種種跡象來看,被害少女的家屬也認為女兒根本不可能是湯馬斯殺的,於是這起案件被宣布重啟調查。
終於在16日宣告判決結果,根據湯瑪斯提出的不在場證明,以及犯案現場留下來的DNA資料,再再證明湯馬斯並不是犯人,也因此,法官宣布湯馬斯無罪。
當法官口中說出「無罪」兩字時,湯馬斯無法壓抑住累積18年的冤屈,瞬間他捧著臉大哭,眼淚嘩啦嘩啦不受控制得流了下來,接著往前方看了一眼,似乎是無法確認「無罪」兩字是否為真實,還是自己的幻想。
對於此事件,波蘭法務官長官也發表了他的看法:「雖然這場遲來的判決無法還給他失去的18年,但至少可以重新尋回無辜之人的尊嚴。」
湯瑪斯的律師表示:「對於湯馬斯失去的18年青春,我們將會向法院提出1000萬波蘭茲羅提的賠償(相當於台幣8225萬)。」
而湯馬斯也說出了這18年的心酸:「這18年來我不斷問自己,我到底做錯了什麼,為什麼要遭遇這種苦難?這些年,我一直被別人當作是骯髒的人!」
其實這起案件的發展與台灣的蘇建和案有些相似之處,同樣也是由無辜的人代替入獄受刑。還記得小編當初大二的時候上過一門法治通識課,教授放了一部公視的紀錄片《島國殺人紀事》,片中討論蘇建和案的疑點,血腥的犯案過程被完整描述,但同時這部紀錄片也探討真正的犯人到底是誰,以及當出現冤獄時,死刑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性。
(註:蘇建和案於2012年8月31日,高等法院的再更三審判決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的規定,檢察官不得上訴,本案定讞。)
只希望湯馬斯在出獄後能夠重新過自己的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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