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須對自己是誰感到高興,上帝用這種方式創造了你並愛著你,教皇也同樣愛你。」這幾天梵蒂岡教宗Francis對一名男同性戀者說的話語,表達了宗教的寬容性。
(新聞連結:同性戀者沒有問題!教宗告訴男同志:天主如此造你,也愛這樣的你)
談到同性戀,有些宗教信仰者無法苟同,這次假文青要介紹的電影《為巴比祈禱》就是建構在這樣的基礎--一個信奉聖經的母親與一個同性戀兒子。
《為巴比祈禱》是2009的美國電影,由真人真事改編,內容在敘述一個男同性戀者向母親出櫃的過程,原先母親堅持保守,但在悲劇發生後透過與牧師的對話,達到內心的釋壞,並開始推動同性戀相關運動。
這部電影的故事情節不多,但有著許多層次,著重在角色的內心轉變,一個絕對保守的母親是如何妥協的呢?這篇文章不爆雷,要來聊聊母親的宗教同志觀變化。
《利未記》18:22:「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利未記》20:13:「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原先,母親強調聖經中對於同性戀及同性性行為的反對,無法接受兒子是同性戀的事實,她帶孩子進行一系列儀式:看心理醫師、家中貼滿標語、健康生活運動等等,希望可以治療兒子的「病」,轉為喜歡女性。
母親:「你認為上帝會讚許他們的行為?」
牧師:「我告訴他們我的信念,那就是上帝會愛他們的本性。」
母親:「上帝的報復是很驚人的。」
牧師:「祂的慈悲也是。」
母親首度求助牧師時,立場仍然很堅定,認為同性戀者是種錯誤。牧師委婉勸退母親,表達他願意和她討論教義,但不願讓她激進地批鬥一切想法。在電影裡母親非常相信自己的信仰,認為兒子的病態會使他墜入地獄,無法和其他家人一同上天堂,這個家庭不再完整。
牧師:「聖經說忤逆父母或通姦者接該死,但是以現在的標準來看,妳真的還是這麼認為嗎?盲目的信仰有時才是最危險的。」
母親:「我從不質疑我的信仰,因為以前沒有理由會讓我質疑。」
牧師:「有時質疑會讓你找到更深層的信仰。」
當母親多次求助牧師時,心裡已悄悄軟化,其實她並非那麼執著於聖經的字句,而是希望透過牧師的闡述,得到內心真正的慰藉,逃出自我綑綁的鎖鍊。聖經的發想與撰寫都來自凡人,全然地套用標準仍是用凡人來評斷凡人,牧師表示聖經反映的是該時代的價值與現象,教義與詮釋需要跟著日新月異,人們不能盲目地接受全部。
「同性戀是一種罪。同性戀者注定永墮地獄。
如果他們想改變,他們的邪惡方式可以被治癒。如果能抗拒誘惑,他們就會恢復正常。
假如沒有效果,他們只需要加倍努力。這些都是我在發現我兒子巴比是同志時跟他說的。
當他告訴我他是同性戀,我的世界垮掉了。我做了一切能做的,想要治癒他的病。
現在我非常痛恨自己沒能多了解男女同性戀,知道我之前被教導和灌輸的,全部是偏狹和扭曲人性的誹謗。
如果我能多做一番調查,如果我肯傾聽我兒子的聲音。當他對我推心置腹,我今天就不會站在這裡,看著你們,滿心悔恨。我相信,上帝對巴比的善良和愛心感到滿意,在上帝眼中善良和關愛勝過一切。」
最後母親的告白充滿對兒子的愛與虧欠,因為固執傷害了最愛的人,她希望分享自身經驗及推動運動,讓其他人不要發生相同的憾事。
關於台灣目前的同性婚姻法案,有許多保守人士仍無法接受,抱著一種「反正不是我家孩子」的態度,比方自家的長輩,他們覺得同性戀是種選擇、是種可治療的疾病,而非天生的基因注定,和本片的母親相同,他們的抗拒來自於「與原先價值觀的衝擊」,沒辦法去理解為什麼會這樣,但這些想法長達多年已根深蒂固,難以輕易改變。
願兩方能彼此諒解,起碼達到互相尊重。
另外,金塞量表是美國學家Alfred Charles Kinsey所制定的,他將傳統二分的性別改成七種層級,不再用非黑即白的生理性別定義一切。
假文青覺得,同性戀及異性戀的稱號也可以省除,所有的感情基礎都來自於「愛」的本質,也許不需要用詞彙去桎梏任何形式,無關乎性別、宗教、種族,只是兩方的陪伴與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