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法規中規劃109年起所有汽機車都須達到四期排放標準,首當其衝的將是105萬輛二行程機車,數萬名以座下骨董老車為傲的發燒友齊聲大喊不公。政府是否能強迫限制私有財產的使用?換個角度來看,國外對待年資已久的老車,方式可是很不一樣。
○以加拿大為例,只要年滿25歲的居民名下擁有(1)車齡大於25年的車輛(2)出廠數少於1500輛,車齡大於15年的限量車款(3)停產5年以上,車齡大於15年的車款。付完規費與保險金後,就能與監理機關領取一張「收藏家車牌」(Collector plates),而這張車牌最多可讓名下25輛老車加掛上路。
▼加拿大收藏家車牌(圖/翻攝自icbc)
除此之外,加拿大還讓汽機車愛好者能依需求取得多種車牌,包括「改裝後的收藏家車牌」(Modified collector),具有歷史意義的車輛可申請「復古車牌」(Vintage);單純喜歡改裝常見車輛的人可申請「改裝車牌」;翻新報廢車輛、復刻停產車輛的人能請「復刻收藏家車牌」(Replica/constructed collector)。
▼加拿大給有歷史意義的老車申請的復古車牌(圖/翻攝自icbc)
●英國2017年修法,從今年起車齡40年以上的老車可以不用進行排氣檢驗。只需要繳納規費與保險金就能自由上路。在當地還引起民眾購入復古車款的風潮。
○日本與美國大部分洲政府規定類似,替不同年代生產的車輛訂定廢氣排放標準。但日本依車齡大幅度提升稅金與規費,以增加老車淘換率。
談到老車迷的心酸,主要來自修正案中的一個盲點:出廠過了15年的汽機車,沒有妥善保養其實是很難上路的。全台機車輛約有1300-1400萬輛,其中所謂「環保跟不上現代需求」的105萬輛二行程老機車,真正被騎上路的比例其實非常低。以空汙排放比例來看,狠打汽機車,卻替燃煤廠、石化業鋪路「購買」排放量,才成為老車迷們怒吼的原因。
▼當不了上路的偉士牌老車,徒剩純粹觀賞品的用途。(示意圖/車友余紀授權提供,請勿隨意翻拍)
就有民間團體反應,購買車輛時都符合當時環保規章,應該適用信賴保護原則。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則說明《空污法》爭議中,信賴保護並非民眾駕駛老車的擋箭牌。依《憲法》規定涉及公共利益可以進行限制,但《憲法》也不能當作無限上綱的免死金牌。沒有配套說服民眾,只讓人想像有朝一日啊,連在家油炸食物都因為製造空汙、增加健保支出變成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