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社會案件越來越多的時代,除了要嚴懲罪犯之外,更重要的是多花心思了解犯罪的潛在原因。
「天啊這麼殘忍怎麼做的出來?」我想這是很多人對於罪犯最大的疑問,正因為不符合我們的價值觀與道德觀,我們更難相信這事會是和我們處在同個社會的人做出的,於是我們將這樣的罪犯,和我們劃界線隔開了。
我們會將這些人歸類成「不正常的異類」,而奉公守法的人則是「正常人」。不過根據犯罪學者Peter Vronsky 的訪談中可以看出,他認為「犯罪是來自整個社會的問題,其實我們每個人心中都藏有一個『殺人犯』!」
根據他的研究指出,美國出現連續殺人犯的高峰期幾乎都能和當時歷史背景相呼應,像是20世紀時,出現的殺人魔有82%都在1970-1999年之間,而這些罪犯的成長背景剛好是在美國剛經歷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也走過經濟大蕭條,當時的背景都可能是那些小孩成為犯罪的溫床。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納粹德國步兵與裝甲車正以優勢兵力攻入烏克蘭卡爾可夫,與蘇聯紅軍在街頭爆發戰鬥
▼1929年大蕭條下美國一家銀行出現擁擠人潮
這個概念就有點類似在家暴陰影中長大的孩子,長大後就有可能成為潛在的家暴份子,當然不是絕對,但的確是有這個可能性。
而在訪談中他也提到,我們最早開始是藉由狩獵和各種野蠻的行為存活下來的物種,所以這種「野性」也存在基因裡,但差別在於經過幾百萬年的演變,我們已經可以「馴化」這種野性。
人類自古以來都是靠著「4種F」生存下來的:Fleeing(逃跑)、Fighting(戰鬥)、Feeding(餵養)與 Fucking(性交),所以他認為,殺人犯的產生是因為他們沒有得到適當的社會化,要不是本能過度被開發,要不就是被太過壓抑。
Peter Vronsky 說到:「破碎的家庭製造破碎的兒童,而破碎的兒童將會長成破碎的大人。」這帶出了原生家庭的重要,雖然不完全如此,但環境絕對影響著小孩未來的發展。所以我們真的如我們所想的,和犯罪者之間如雲泥之別嗎?我想並不是這麼肯定的。
所以在面對越來越動盪的社會時,除了譴責之外,背後的原因也不可以輕易忽視,從根本防止犯罪的開端,才是解決之道。
VIA 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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