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是許多人的福音,透過線上訂購,可以將商品宅配到家,省去交通與提運的麻煩。但是,如果商品到家後,行動不便者無法將它開箱,是不是司機跟公司的責任呢?
三個月前,Anna O'Mara在臥室跌倒,摔出背傷,在醫院癱瘓了幾星期。
從一個全職工作者、一個身心靈完全獨立的個體,變成無法工作、需受他人照顧的傷者,O'Mara的人生大轉彎。儘管已經出院返家,O'Mara需要仰賴輔助器才可走路,無法自行出門採買,於是運用「網購」買取物品。
這天,快遞先生來O'Mara家送貨,抵達後他將物品放在走廊。因為一次採購大量的生活用品,成堆的貨物雖然對一般人而言不成問題,然而對於半身癱瘓在家的O'Mara而言,這已是不可能的任務。
這座商品山阻擋了O'Mara的行走路徑,她幾乎動彈不得,更無法從房間走到廁所!可是,O'Mara行動不便,無法移動這些商品,只能開口麻煩快遞先生幫忙。
「打開包裝不是我的工作」快遞回答。於是,可憐的O'Mara在快遞離開之後,只能被困在房間整整兩個小時,直到女兒前來幫助。
雖然幫忙拆貨並非快遞的工作,他可能有急切的任務在手,沒辦法幫助O'Mara,但是快遞的話語與態度令人受傷,卸貨的位置缺乏考量,大可留一條通道給O'Mara呀!
一名網友留言:「我的丈夫是一家公司的送貨司機,他們受過培訓,如果有特殊需求可以幫顧客把東西搬進廚房,也可以幫忙將托盤開在工作檯上,這是工作的一部分,適用於所有客戶。」也許這家公司可以做參考。比起爭論快遞先生的是與非,假文青認為想出辦法比較重要--行動不便者可以在訂網購時,先在附註區備註自己的特殊需求,讓公司在出貨前知悉情況、預留時間幫忙!
這讓我想起以前跑學生新聞時,常和里長一同拜訪居民,某天交談的阿姨是一位小兒麻痺者,居住在沒有電梯的老舊公寓,每日上下樓都需要拄著拐杖,花費極大的時間精力,可想而知她的手上沒辦法拿東西。
有次鄉里發放低收入戶物資時,里長的兒子將柴米油鹽抬至這位阿姨家,米袋重量不輕,多袋物品更是不小的負擔,讓阿姨相當感動,「幫助別人,是要讓對方得到實質的幫助,如果沒有人幫我抬這些物品,放在哪、可以拿多少,都幫不到我啊!所以很感謝里長全家。」阿姨這樣跟我說。
同理,我想如果網購者先做附註,快遞公司都會願意幫忙的吧!
VIA daily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