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建龍
奇特的自我經營式財政─官員去放高利貸
貞觀十二年(西元六三八年)的一場爭論,讓後人得以看到唐代財政的一次奇特危機。主角是一批特殊的公務員,他們遍布於京城七十多個衙門,形成一個集團。與其他靠科舉入仕的官員不同,這些人只有一個考核指標:放高利貸。
這些公務員的出現,令那些科舉出身的大臣感到恐慌,其中諫議大夫褚遂良就直言不諱的說:「從太學和各州送來的人才要淘汰一半,還有不少不合格的人,可是這群傢伙一年卻有六百多個等著授官,朝廷又怎麼能全部接收?更何況他們都是些粗俗的商人,會壞官場的風氣!」
而唐太宗本人也不知道如何處理,他頻繁的改變主意,體現出中央政府的無奈。這時候,人們看到的不是一個雄才大略的皇帝,而是六神無主的可憐蟲。但是,是什麼危機能將唐太宗折磨得那麼可憐?這要從隋唐時期的財政政策說起。
▲唐太宗面對財政問題也很無奈。(圖/維基百科)
在北魏孝文帝之前,朝廷官員沒有俸祿,只能劫掠財物、土地,再將財物放貸、土地出租來賺錢。北魏孝文帝改革後,官員雖有固定收入,卻無法完全終止放貸和出租土地的現象。當隋替代北周之後,放貸和出租現象已經變成一種特殊的制度─公廨田和公廨錢。
中央政府給每個衙門,都配備一些土地和貨幣,由官員經營,賺的錢充作辦公經費。後來,由於隋代財政充足,廢除公廨錢制度,官員不再經營。
到了唐代,中央政府的財政狀況一直不健康,無法清查土地和戶籍,皇帝也不信任正規的財政模式。唐高祖從建國開始,就決心建立一套更獨立於稅收的自我經營式財政體系。所謂「自我經營式財政」,是種一勞永逸的模式:各個部門不需要政府每年撥給的辦公經費,只需要在最初得到一筆財產,再利用這筆錢去盈利,獲得的利潤就足以維持部門運轉。
唐高祖理想中的政府部門,就是各個企業用經營獲利,來維持行政運轉,這類似於現代中國採取的政商合一模式,政府就是企業,每級官員都有賺錢的使命。
在唐代,政府負責的經營專案是土地和貨幣。中央政府給每個部門配發一定的土地和銅錢,安排專門的人手去放貸和收租。(請見《新唐書.食貨志五》:「京司及州縣皆有公廨田,供公私之費。其後以用度不足,京官有俸賜而已。諸司置公廨本錢,以番官貿易取息,計員多少為月料。」)
除了公廨錢和公廨田之外,就連給官員發放俸祿,也有自我經營的概念。政府會根據官員的地位高低,授予他們一部分永業田,再根據職位授予一部分職分田。官員調任時,需要把職分田交回去,到下個崗位再重新分配,永業田則可以一直保留並傳給子孫。官員的職分田和永業田數量,都遠超過普通百姓的分田,如此一來,官員的收入就有保障,不再需要朝廷發給俸祿。政府最大的開支除了養官,就是養兵。在養兵上,唐高祖沿襲西魏北周時期形成的府兵制。
府兵制是種亦兵亦農的制度,由中央政府給每支軍隊授予一定的土地,士兵戰時為兵,平常務農。生產的糧食充當軍費,只有戰爭時期,士兵生產跟不上軍費所需,才會用政府的稅收填補。
*本文摘錄自《龍椅背後的財政祕辛:文治武功?財稅金融才是國家盛衰存滅的深層原因。「中文世界的國富論」》
作者:郭建龍
本文由 大是文化 授權轉載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