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梅莉莎.摩爾
譯/蔡耀緯
西元七一五年,一位名為埃德弗里斯(Eadfrith)的修士,展開了一項美好而宏偉的志願工作。在英格蘭東北部一座寒冷潮濕、強風吹襲的隱修院裡,他投注全身心的精力和藝術技巧,完成一份獻給天主的贈禮,寫下了《林迪斯芳福音書》(Lindisfarne Gospels),這是全世界裝飾最華麗的手抄本之一。
這部精美的手抄本包含了拉丁通俗譯本的《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以島嶼式樣(insular fashion)裝飾,結合了塞爾特和盎格魯撒克遜風格。
大約兩百五十年後,同一座隱修院一位名為奧爾德雷德(Aldred)的司鐸,為拉丁文聖經添加了英文注解,產生了留存至今最古老的英文福音書。
《馬太福音》的第一句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Liber generationisIesuChristi filii David Øilli Abraham),奧爾德雷德譯成:Bóc cneurisehaelendescristesdauidessunuabrahamessunu。
這是古代英文,現代說英語的人幾乎無法理解。(正如英王欽定本所述,這行文字的意思是:「亞伯拉罕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奧爾德雷德由此繼續,完全按照字面翻譯。
▲《林迪斯芳福音書》/圖/維基百科
直到《馬太福音》五章,二十七節:「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Audistisquia dictum estantiquis non moechaberis),英王欽定本寫作「你們聽見古人有話說:『你們不可姦淫。』」但奧爾德雷德的翻譯卻大不相同:「你們聽見這句話對古人說過,不可犯罪,不可搞他人的妻。」(Geherdegeforðonacueden is to ðæmaldumnegesynngeðu [vel] ne serððuoðresmoneswif)。
很久以後,在英格蘭文藝復興期間,搞被認為只比今天的幹稍微可接受一些。比方說,在一五三○年的一部英法文辭典中,它的定義等同於法語的幹(foudre):「我搞了個王后(queene,指娼妓)。我幹、我們幹,等等……(Je fous, nosfoutons, je foutis, jay foutu, je fouteray,que je foute, foutre……)」
問題在於,搞這樣的字在聖經裡有何用處?在這部精雕細琢以榮耀天主的聖書中,為何這位司鐸會把這段拉丁文實質上翻成「你們不可幹鄰居的妻」?
奧爾德雷德並不是唯一一個在翻譯聖經時加入淫穢字眼的人。事實上,他對搞這個字的使用更趨近於常例,而非例外。四百年後的一三七○年,約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和他的同事們開始翻譯英文版聖經,好讓不懂拉丁文的一般平民能直接理解天主的話語,無需司鐸居中斡旋(他們認為這是干預)。
而這些一般平民讀到的內容,如今可不能在教堂裡大聲宣讀:「凡卵蛋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A geldynge, Þeballogysbrusyd or kut o, &Þeardekutawey, shal not goon yn to Þechirche)(《申命記》二十三章,一節)獻祭的動物也受到同樣限制:「卵蛋損傷的、或是壓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騸了的,不可獻給耶和華。」(《利未記》二十二章,二十四節)
在美式英文裡,睪丸不是個文雅的字,但也不特別難聽。但在英國,卵蛋(bollocks)從過去到現在都是淫穢字眼。二○○○年英國大眾的十大髒話排名裡,卵蛋名列第八。
威克里夫聖經的讀者們也讀到了天主保證要對任何不聽從祂、不遵行祂誡命的人所做的事:「耶和華必用埃及人的瘡並痔瘡……攻擊你(拉屎的部位)。」(《申命記》二十八章,二十七節)這個翻譯十分貼近拉丁文,它拐彎抹角地為了迴避一個粗俗字眼而用了兩個。
這倒不是因為威克里夫教派不能用屁股這個字。他們會用。我們後來看到了這段:「耶和華的手重重加在亞實突人(Azothe)身上,敗壞他們,使他們(屁股的私密處)生痔瘡,亞實突和亞實突的四境都是如此。」(《撒母耳記上》五章,六節)
這只不過是威克里夫及其同事們引入方言聖經中的穢語之一斑。從我們的標準看來,他們的譯本比起通常委婉的希伯來文聖經,或是他們用作來源文本的拉丁通俗譯本都更淫穢許多。
▲《馬太福音》/圖/維基百科
《申命記》二十八章,二十七節拉丁文本的Parte corporis per quam stercoradigeruntur,翻譯成現代英文的語義是「散播糞便的部位」。如同第一章所見,stercora是個相當文雅的拉丁字,散播則比拉屎文雅得太多。
在此,威克里夫等人將拉丁文高度婉曲且相當曖昧的描述,轉變為具體且粗直(dysphemistic)的說法。他們一再這麼做,堅持在前所未見之處使用屁股和卵蛋。
明白無誤的真相是,卵蛋、搞,甚至屄這樣的字,在中世紀都並不淫穢。一般來說,中世紀英格蘭人的淫穢概念和我們現代並不相同,我們的概念是具備某些禁忌功能的字眼擁有超乎字面意義的力量,非得從文雅的對話中排除掉不可。
正如我們從史蒂芬.平克對髒話的定義所見,屄這樣的字在今天「劫持我們的注意力,迫使我們斟酌它令人不悅的含義」,但它在中世紀是平凡無奇的字眼。不可否認,它是直接的,卻不具備任何足以激怒或冒犯的特殊力量。在我們看來,中世紀的人們對於狗屎出奇地漠不關心。
但這不是說中世紀的人們沒有惡語的概念。他們採用的是新約認為說閒話不道德的態度。他們尤其關切所謂的「髒字」(foulewordes)或「惡言」(wordes of vyleny),但它們和我們的穢語範圍並不一致。
「髒字」是有可能陷人於罪的任何字眼,如同我們在上一章所見,它們的道德影響很壞。任何字眼的使用只要足以慫恿說者或聽者做出某種惡行,無論是淫欲、偷竊、殺人、賭博還是你想到的什麼,它都有可能是髒字。
*本文摘錄自《當上帝踩到狗屎:人類世界三千年來的髒話文化史》
作者:梅莉莎.摩爾
譯者:蔡耀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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