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內文為讀者投稿,文中資訊由投稿人撰寫提供,部分以化名及第一 人稱筆觸處理,敬請見諒。)
#粉粿相談室/投稿人:想養貓的女人/主題:被傷害的欲認養者
難道接近五十歲的女人,就不適合認養一隻貓咪嗎?
我單身獨居,雖然十歲時躁鬱症就發病了,但我憑興趣考到日語N1證照,從十幾歲起便開始兼職翻譯工作。我陪爸媽一起住,由於兄長長年在各地做生意,我獨自扛下了高齡父母的照顧工作。三年前送走母親,幾個月前送走高齡九十一的老父。
喪事辦完,我重回兼職翻譯的工作崗位上。
就在這時,照顧我病情二十幾年的精神科醫生問我:「想不想再養一隻貓?」我知道醫生有他的理由,畢竟兄嫂總有自己的生活。就算朋友們與親戚們常常主動跟我聯絡,但我現在終於是一個人了。持續服藥中的躁鬱症病人。
我養過貓,把貓兒子從三個月養到牠十六歲去當小天使。思考一陣子後,我覺得自己還是必須有個動力比較好,動物療法本就是精神科也常用的方法。所以我去台灣認養地圖晃了晃,然後覺得與一隻小貓有緣,我私訊去問中途是否能給我個與貓咪見面的機會。
我沒有提到自己的病,因為躁鬱症在台灣還是有些被汙名化的成分。
可是....沒想到中途回答我的內容中,刺傷我的是關於年齡的部分。對方問,「你快五十了,如果生病你打算如何安置貓咪?」我不生氣,但是我傷心了。台灣現在的退休年齡不是六十歲嗎?那麼既使不是我這種病人,一般四十幾歲的單身者,連認養一隻小貓也得被憂慮嗎?
當然我知道中途問這些是因為她真的很喜歡貓咪,覺得要為小生命負責。但是一個四十幾歲的普通單身女性,因為未婚獨居,在想要認養貓咪時,也得被追問這種問題的話,我覺得台灣社會對我來說,並不算太友善。
這個問題是一支暗箭,威脅著今後會出現的選擇不婚者。不結婚,不跟戀人同居,如此就連想認養一隻小貓,都得被這樣傷了心嗎?
我真的不想去買一隻小貓來照顧,所以在我養好這塊傷前,我決定繼續一個人生活下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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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粿的徵稿後記:這一篇心聲很值得大家一起「理性、客觀」的探討。從文中可以知道,其實貓中途的人員和充滿愛心的婦人,雙方都是愛貓、為貓好的,然而,領養動物確實需要嚴謹看待,粉粿認為,雙方只需更多時間去溝通、給予彼此空間慢慢去相互信任,最後一定會得出一項好的結果,對吧!畢竟雙方有「愛貓」這個共通點。各位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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