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之戀之所以禁忌,就在於這些事大多會破壞社會倫理的規範,但還是有人認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這應該是很多人就算心裡想過,卻不會去做的吧!
一項調查發現,有1/4的美國人認為「禁忌之戀」有著莫名的吸引力,這中間有七成的人要不是已經談過禁忌之戀了,就是正準備要這樣做。這個調查更深入研究2000個民眾,結果發現了有57%的人曾追求過那個「不可能在一起」的人。
然而每個人對「絕對的禁忌」的優先順序不一定相同,以下就是各種禁忌戀中,絕對禁區的比例:
朋友的另一半(50%)
有另一半的對象(46%)
朋友的前任(40%)
父母的朋友(40%)→這對大多數人來說的確很禁忌阿….
前任的兄弟姊妹(38%)
比自己大20歲以上的(32%)
雖然大多數的人都認為上面的關係已經算是「禁區」了,但不代表他們不會去追求,調查結果中,有1/10的人曾和自己的室友發生過關係(我想國外住宿應該比較沒有男女之別),另外還有1/5的人曾和有對象的人發生過關係。
研究人員Fred Petrenko表示:「人們認為偷嘗的禁果最甜,這也是他們為什麼會展開禁忌之戀,他們忘了思考這樣的戀情是否會帶來糟糕的影響,或是結果會不會讓他們失望。」
如果真的要挑戰禁忌,那自然要承擔背後的風險,有59%的人很快的就後悔了,而有超過一半的人要為自己的衝動來處理後續的影響。63%的人表示自己和對方因此產生激烈的爭吵,51%的人因此失去了好朋友,還有1/3的人因而影響工作,最後只好辭職。
其實不管是什麼事,背後都有一定要承受的風險,至於那個後果是不是自己能承擔的,就要再好好考慮了。尤其是這樣挑戰倫理的事…行動之前還是多多三思吧!
VIA nypost
粉蝨團鬧飢荒啦,一人一讚救救妮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