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三大未偵破懸案之一的「華城連環性侵殺人案」,10名被害女性的死法相當獵奇,不僅生前被性侵、性虐,死後屍體甚至遭破壞,從13歲的清純國中少女至71歲的老嫗無一倖免!儘管當時南韓動用大量警力搜查,性侵殺人案還是不斷發生,造成京畿道華城一帶居民人心惶惶,而案發後33年的9月18日終於迎來破案關鍵的進展......
綜合韓媒報導,京畿南部地方警察廳表示,隨著DNA分析比對技術的進步,警方將三十幾年前留下的犯案證物重新交由國立科學搜查研究院分析,其中在第5起、第7起、第9起案件證物中殘留的DNA,經過比對、分析犯罪資料庫後,發現和因姦殺小姨子,目前仍在釜山監獄(부산교도소)服刑的李春在(이춘재,現年56歲)DNA完全吻合,尤其在第9案被害女性的內衣中,更是檢測出李春在的DNA。
▲犯人李春在(圖/翻攝自나무위키)
華城連環性侵殺人案發生於1986年至1991年,總共有10名女性慘遭性侵殺害,而在第5、7、9起案件證物中檢測出李春在的DNA後,警方更是發現這三起案件不僅犯案地點、做案手法具高度一致性,因此扣除之後被依「模仿犯罪」定案的第10案,警方認為李春在可能是華城連環性侵殺人案的最大主嫌,而目前專家推測,這10起案件的犯人至少有2~3人。
華城連環性侵殺人案是南韓史上最殘忍的刑案之一,兇嫌利用夜深人靜之時,在偏僻的田園小徑,針對夜歸女性犯案,被害女性的性器官被塞桃子、原子筆、菸蒂。為了偵破該案、找出真兇,總共動員了高達205萬名警察、對照4萬116組指紋,並找出2萬1280名嫌疑犯,該案被導演奉俊昊翻拍成電影《殺人回憶》(살인의 추억),更成為韓劇《信號Signal》的題材。
為了讓讀者能釐清10起案件的脈絡,本系列文將照案發時間順序整理,並概述案發前華城郡(現華城市)發生的連續性侵案、1994年發生的清州小姨子殺妻案,使讀者能夠瞭解為何南韓警方一致斷定李春在為華城連環殺人案的主嫌之原因。
(《殺人回憶》劇照/翻攝自Naver Movie)
第5、7、9起案件將以紅字標示!
第1起:
1986年9月19日下午2時,位於京畿道華城郡台安邑安寧里(現京畿道華城市花山洞)的一處草叢中,當時28歲的農夫在草叢發現高齡71歲的老婦李完任(이완임)的屍體,被發現時老婦下體赤裸,雙腿被以X字型綑綁緊貼於腹,跪趴在地,死因是勒死。
據警方調查,李婦住在離此不遠處,為探望嫁至該地的女兒,前往女兒夫家留宿一晚,15日清晨6日獨自離開返家,未料卻因此和女兒斷了聯繫。
警方推測,李姓老婦出門20分鐘後,於6時20分遇上歹徒,遭歹徒強行拖至草叢犯案,老婦的鞋子、襪子散落在移動路徑上,還可以發現嘔吐痕跡,推測老婦生前可能承受極大的肉體、精神痛苦。
據悉該日為晴天,老婦的遺體並未被發現殘留精液,也無法確定是否遭歹徒性侵,從歹徒並未收拾犯案現場,犯罪分析師推測歹徒可能是偶發性犯罪,並無意圖殺害老婦,初步推測歹徒可能曾犯下多起性侵案,但此前並無殺人紀錄。
▲稻草人上寫著:「你若不出面認罪,將會四肢腐爛而死!」(圖/翻攝自서울경제)
第2起:
1986年10月23日下午2時50分,25歲的年輕女子朴賢淑(박현숙)被發現陳屍在華城郡台安邑陳雁里(現華城市陳雁洞)的農水路(灌溉農田的水溝),距離一個月前被勒斃的李姓老婦陳屍處僅500公尺。
朴女遺體被發現時全身赤裸,頸部掛著絲襪,推測應是遭歹徒以絲襪勒斃,死時陰部遭嚴重毀損、胸口出現4處疑似螺絲起子造成的傷口,並被發現殘留精液,懷疑生前遭到歹徒性侵、性虐,由於死狀慘不忍睹,殺人案開始受到關注。
據警方調查,朴賢淑10月20日從平澤市松炭洞搭乘公車前往華城參加相親,晚間9時獨自返家搭乘公車時,由於未開發的華城環境幽僻,而遭守株待兔的歹徒盯上,犯案時天氣為多雲。
第3起:
歹徒犯案的手法變得愈加殘忍、獵奇!1986年12月12日晚間7時,當時24歲的家庭主婦權正紛(권정분)在水原市和丈夫聚餐後,先行獨自搭乘公車返回位於華城郡台安邑的家,不料約晚間11時卻就此失蹤了。
一直到隔年4月23日,權女被發現陳屍在華城郡台安邑安寧里的稻田田埂,距離住處僅50公尺、離第1~2起的案發地點更是僅數百公尺。被發現時雙手遭綑綁、下體赤裸,臉部被套上內褲、嘴巴更是被塞緊身短褲和絲襪。
死者遺體被發現時,由於經過131天,屍體早已腐爛,僅靠著遺落在當地的印章和衣物,才能辨識死者身分。
第3起案件發生後,警方開始擴大搜索本部,並在事發村落投入相當多警力,台安邑一帶的警察甚至還比居民多,但性侵殺人案卻從未因此停止......
第4起:
1986年12月14日,當時23歲的未婚女性李桂淑(이계숙)在京畿道水原市某咖啡廳和訂婚的男子約完會後,晚上11時搭公車返回位於華城郡正南面的住處,不料卻也因此失蹤。
一個禮拜後,12月21日中午12時30分,李桂淑被發現陳屍在正南面的田埂,死時雙手遭衣物綑綁、頸部掛著絲襪、臉部被套上緊身短褲,死者的陰部出現被性侵的痕跡,同時兇嫌還在性侵後持雨傘亂刺死者陰道、直搗黃龍,並以稻草堆覆蓋其上。
雖被檢測出殘留精液,但無奈當時科學技術未跟上腳步,加上DNA樣本早已因各種因素被破壞,因此無法判定兇嫌血型。
李桂淑的未婚夫得知消息後傷心欲絕,雖與李桂淑舉辦冥婚,卻早已是天人永隔......
(圖/翻攝自SBS《我想知道真相》)
第5起:
1987年1月10日,年僅18歲的女高中生洪真英(홍진영)從家裡出發,準備前往水原和朋友見面,此後卻完全斷了聯繫。警方推斷,洪真英於該日晚間10時15分和朋友分開後獨自乘坐公車,在台安邑宮車站下車後走入偏僻的小徑,從而慘遭性侵殺害身亡。
隔日下午1時,洪真英被發現陳屍在台安邑黃雞里(今花山洞)農田的一處稻草堆,死時雙手被絲襪、胸罩綑綁、嘴巴咬著襪子,原本圍在頸部的毛製圍巾成為勒斃洪女的兇器,下體被檢測出精液,同時測出兇嫌的血型為B型(此部份隨著今年9月18日搜索上出現重大突破,而成為本案爭議,因為李春在的血型為O型)。
第6起:
1987年5月2日約晚間11時,29歲的主婦朴恩珠(박은주)在滂沱大雨撐著雨傘,準備出門接送丈夫,未料過程中遇害身亡。
一週後,5月9日下午3時,一名國小生在返家途中,於陳雁里(今陳雁洞)的深山中發現慘遭胸罩勒斃的朴女屍體。
警方推測,兇嫌至少利用朴女的胸罩、外衣勒緊朴女頸部達3次,屍體頸部和肩膀被發現用石頭敲打的傷口,而此次朴女死前所穿的牛仔褲並沒被脫下,也並未發現被性侵的痕跡。
▲第二起犧牲者朴賢淑(圖/翻攝自Naver Blog)
第7起:
1988年9月8日上午9時,54歲的安基順(안기순)被發現陳屍在離台安邑20多公里遠的八灘面佳才里的農水路附近草叢,死因為遭罩衫勒斃。死時安氏的雙手遭反綁、嘴裡被塞滿襪子和手帕,警方發現安氏生前曾遭性侵,且在陰道處發現至少9塊桃子碎片......
安基順於9月7日幫助長子經營餐廳後,晚間9時30分返家時遇害。
不過此次事件中警方終於掌握到嫌犯的線索!根據姜姓公車司機描述,事發當晚10時他從華城發車前往水原,在半路上遇到一位年約24~27歲、身高約165~170的男子攔車。當時男子膝蓋以下全濕,且還向司機借打火機抽菸,事後發現,男子上車的地點距離安氏陳屍處僅400多公尺。
警方根據目擊司機的陳述畫了張嫌犯的肖像,懸賞發現者500萬元,不過並未因此逮到嫌犯。
第8起(模仿犯罪):
1988年9月16日早上6時30分,14歲的朴相熙(박상희)被母親發現死在華城郡台安邑的自家房內,死因為勒死,且發現性侵痕跡。
事後警方在少女的性器官處檢測出犯人的體毛,體毛上殘留鈦元素,根據體毛測出其血型為B型。鈦元素一般殘留在銲接工人所使用的工具上,警方對此搜索該區的銲接工,隔年逮捕22歲的尹姓青年。
警方宣告此案為模仿犯罪,和其他華城事件7起案件無關,於是此案又陷入迷霧中......
▲警方1993年於華城水溝附近尋找死者遺物(圖/翻攝自SBS)
第9起:
1990年11月16日早上9時50分,14歲的國中少女金美淨(김미정)被發現陳屍在華城郡餅店里石料工廠的後山,死因同樣為勒斃,被發現時屍體被樹枝掩蓋、嘴巴被胸罩塞住、胸口有兩處刀傷,除了有性侵痕跡外,陰道也被兇嫌塞入原子筆、湯匙、叉子。
第10起:
五個月後,1991年4月4日上午8時30分,69歲的老婦權順相(권순상)被發現陳屍在盤松里一處深山中,老婦所穿的天空藍韓服被兇嫌脫去後性侵,陰道遭塞入襪子,最後遭兇嫌以圍巾勒斃。
由於老婦體內殘留的精液和體毛,其DNA與第9起案件留下的並不相符,因此當時被定調為另一起的模仿犯罪。
今年9月18日警方公佈第5、7、9起案件的DNA資料與在釜山監獄服刑的李春在相符合後,便前往釜山和嫌犯對質調查,起初李春在為了能早日特赦、假釋出獄而一慣矢口否認犯案,但在得知警方從被害者衣物中檢測出自己的DNA後,於第9次對質調查承認包含第8起的模仿犯罪,所有華城連環殺人案都是自己犯下的,且還包含未揭露的至少5起殺人案、34起遍佈華城和清州的性侵案,還向搜查組畫出犯案時的地圖。
由於第8起已確定犯人為當時22歲的尹姓少年,且該少年服刑至2010年出獄,讓人懷疑李春在自白的真實性。
▲高中時的李春在(圖/翻攝自韓國論壇)
為何此案會延宕33年才終於真相大白?曾經參與第9起案件搜查的南韓共同民主黨的國會議員表蒼園(표창원)就上時事廣播節目《金賢貞的新聞秀》發表看法,他還表示由於當時南韓還處於軍人獨裁統治,社會風氣過於封閉,加上當時首爾曾在1986年舉辦亞運、1988年舉辦奧運,為了維持國際形象,警界和政界普遍不將此10起案件定調為一樁「連續殺人案」,且被投入搜查的大批警力中普遍存在著競爭關係,使資訊不能留通,才導致未能將兇嫌繩之以法。而當時的科技尚未發展完全,除了殘留的DNA不完整且被大量破壞外,鑑識專家也僅能從遺留下來的體毛等辯別兇嫌血型。
回顧兇嫌李春在簡歷,其於1986年1月退伍後開始犯案,1991年4月第十起案件後於同年7月和在建設公司認識的李氏完婚,1992年夫妻倆生下兒子,隔年搬往忠清北道清州市,因為李春在暴戾的性格,迫使妻子離家出走,也因而讓李春在有機可趁,利用小姨子平時對自己的信任而誘拐、性侵殺害小姨子,1995年10月被判無期徒刑。
▲李春在1994年姦殺小姨子後被警方逮捕(圖/翻攝自KBS)
儘管華城連環性侵殺人案早已於2006年過了法律追溯期,但面對龐大的輿論壓力,警方仍舊鍥而不捨,近日李春在坦承犯案只能是事件明朗化的開端,因為在華城案之後,仍有更多的性侵案和殺人案真相尚未釐清,儘管許多生還的被害者、目擊者證詞裡的犯人特徵和李春在實在太過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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