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知道,智能障礙者也有投票權嗎?
如果周圍沒有這個族群親友的人,也許會跟我一樣詫異。
沒接觸這個族群之前,我一直認為智能障礙者因為受限於認知跟常人比較不一樣,他們應該是被監護的一群人,也就是應該要被保護的一群人,因為他們太容易被人利用,而且他們可能不完全清楚自己的行為有何意義。
但事實上是,因為法律認定他們有「行為能力」,所以除非法律規定的親屬去申請監護外,他們跟你我一樣擁有各種權利,譬如說,管理金錢和投票。
先以管理金錢這件事情來說好了,很多輕度和中度的智能障礙者,除非面對面交談,不然你很難發覺他們話裡的想法邏輯很奇怪,彷彿跟你來自不同的星球,他們過於單純,單純到很容易受人控制。
之前新北市就有一對林姓兄弟,因為這樣身分證被人拿去作為人頭戶,父母留下的房產被人拿去貸款貸到二胎,但這些錢都沒進到他們的口袋,反而是被有心人拿去花用,錢當然也不會還,導致他們遮風避雨的地方都要被銀行收走才發現事情大條。
其實很多服務智能障礙者的社工,最常要幫助他們的一件事情,就是在他們工作穩定之後協助理清他們的負債。
這些負債的來源,有些是為了他們喜歡的異性或直播主,為了討對方歡心,無止盡的購買禮物或打賞給對方,一張卡刷爆了再刷其他張(因為不是被監護,只要有薪水就能辦卡和貸款),不然就是去貸款。
但是他們沒有「這錢再花下去會超過我所能負荷」的概念,所以債務就像滾雪球般越滾越大,最後索性不還,因為他們不懂,失去信用對他們以後的影響。
另一部分是被人發現很好掌控,類似林姓兄弟。
曾有位和社工失聯已久(他們有腳會自己跑,也有能力換手機,住處一換沒報備,社工就找不到人了)的智能障礙者,等他再主動找上社工時,他已經莫名其妙被人塞了一個老婆,老婆娘家人掌握了他薪資和財產後,就要他跟他老婆離婚,還要他付高額贍養費,搞到最後他連租房子的能力都沒有,只能住在街頭。
社工想協助他,但他是「有行為能力的人」,所以無法用監護的方式幫他討公道,更何況,他的家人都不去申請監護他,其他人當然也無法,最後只能眼睜睜看他再度消失,連下場為何都不知道。
這類事情屢見不鮮,但礙於法律,不管是機構還是社工能幫的都有限,老實說,每每聽到這類事情,我真的覺得臺灣的法律對於智能障礙者的保護實在不夠,明明是該被監護的一群,但就這樣被放任他們讓有心人去欺侮。
所以當我知道,為了「維護心智障礙者的『投票權利』」,政府出了《易讀版投票指南手冊》時,真心覺得可笑,如果這些人真的那麼容易搞懂投票遊戲的話,又何必出這類手冊「教導」他們怎麼投票?
▲政府雖然準備了簡易投票指南給身心障礙者,卻並沒有幫助他們理解每位候選人的政見,導致他們並不完全了解自己的權益(圖/火閃電載不動的胖女巫提供)
最好笑的是,政府只教了他們投票的方法,對於每個候選人的政見卻沒用簡易版的方式讓他們了解,以現實層面來說,他們就是一個活動圖章,信任的人跟他說投哪一個就投那個,他們也不會去研究哪個候選人是否提出了什麼對他們族群有益的政見。
這些人在臺灣約有40萬左右,到底有多少人會去投票我是不清楚,但一想到他們被那些平常不管身心障礙者死活的政客,打著「維護投票權」的口號來利用,還是讓人非常不舒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