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上班一樣都是8小時,有時候晚了一兩分鐘打卡,真恨不得原地把自己埋起來啊~
日本千葉縣船橋市教育委員會日前傳出,有一名女公務員原訂傍晚5點15分下班,但卻多次請同事幫忙打卡,提早2分鐘,在5點12分下班,從去年5月到今年1月,被查出共違規316次。
這名女公務員年59歲,是終身學習部助理科長,雖為中階主管但卻帶頭提早下班,被罰減薪10%且維持三個月,預計將損失13.7萬日圓(約新台幣3.5萬元),委員會認為,這些金額就是她提早下班所導致的部門損失。
▲女員工提早兩分鐘下班被減薪(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委員會詢問該名女工員為何提早兩分鐘下班,她回答「我想早點回家,如果我錯過5點17分的公車,下一班要等半小時,就要等到5點47分。」除此之外,委員會也對相關的6名人員提出警告。
由於減薪金額不小,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感覺公司上班時間可以彈性一點吧?早點上班就早點下班」、「說實在的,有幾間公司是按照規定給加班費的?如果真要這樣算,那加班一分鐘公司是不是也應該付錢?」、「公司要求提前5分鐘到,結果員工提前2分鐘下班就要被罰。」但也有部分網友認為,違規本來就該罰,別辜負了原本守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