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人都會在情人節送禮物給另一半,有一位女網友和男友是遠距離戀愛,因為不知道送什麼好,就轉帳了520元(約新台幣2300元)這個告白數字給對方,沒想到男友的禮物竟然是個鑰匙圈……
▲圖/取自pixabay,下同
女網友投稿指出,她和男友去年底開始交往,期間相處起來很正常,這次是兩人第一次過情人節,但遠距離戀愛的相處時間有限,男方工作又很忙,沒什麼時間陪她。這次情人節她實在想不到能送什麼,乾脆直接轉帳520元(約新台幣2300元),這個數字除了告白的特殊涵義以外,也足夠讓他自己買個不錯的禮物。
原PO問男友準備了什麼禮物,男友說已經準備好寄過去了,她滿懷期待一拆開包裹,卻見到了一個3.8元(約新台幣17元)的絨毛鑰匙圈,私訊問男友,他還洋洋得意「可愛吧,如果你嫌一個不夠,我再買一個給你」,原PO只能再三確認是不是沒有了,就送一個鑰匙圈?不是開玩笑?
男友則給予肯定回答,確實就送這一個,「你之前老說鑰匙找不到,把這個扣上就好找了,我夠細節不」、「我覺得這個禮物很好啊,很實用,可愛又有用,總比送你一個沒用的東西好」,女方則坦白自己並不喜歡,覺得第一次的情人節,送這個禮物並不適合,男友則自認鑰匙圈很用心。
男友進一步指出「我覺得這個禮物比直接轉錢好多了,因為你說鑰匙總掉,我就記在心裡了,特意挑這個禮物送你,你們女生不是最注重細節,這也體現出我把你放在心裡,送這個沒什麼不妥」,女友也常說自己有少女心、希望男友把她當成小孩子寵,所以他覺得禮物沒什麼問題「鑰匙圈就很少女心」。
▲圖/翻攝自微博@參川說
許多網友大翻白眼:
「起碼也回個價值相當的吧,這種小東西平時送也可以啊」
「520還你,鑰匙扣還他,分手」
「你分了他就會在外面說你物質拜金」
「你說你更缺手機想換個蘋果14Pro Max,看看他會再細節給你買嗎」
「回樓上,我猜他會送個手機殼或者手機掛飾,邀功問你他細節不」
「他說『我覺得這個禮物比直接轉錢好多了』,那你也送他一個鑰匙圈,讓他給你轉錢」
「當小孩寵不是當小孩子糊弄啊,我給女兒買的兒童節禮物都很隆重」
「查了下3.8元一個,他真的太用心了,找到這麼便宜的」
「我以為大家都會有的共識是,回禮要送跟對方差不多等值的東西(超出回禮能力的最好退回去)」
「最可怕的不是摳,而是為自己找了那麼多理直氣壯的藉口」
「所謂的細節呢,是你說完找不到鑰匙後第二天就拿一個給你,而不是等過節了當個禮物送」
這鑰匙圈太醜了吧……收到這玩意真的有人會想掛在鑰匙上嗎??求原PO把錢要回來並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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