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酸們有遇過公司有所謂的「樂捐制度」嗎?美其名曰樂捐,通常都是以樂捐之名,行罰款之實,若遇到這樣的公司,還是快跑為妙吧!
據陸媒報導,中國大陸廣東省廣州近日有位謝姓女子分享,找工作找到心力交瘁,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公司面試比較簡單,問了幾個常見的問題就錄取了,沒想到辦理入職時,卻發現公司行政制度上有一頁寫著滿滿的「樂捐制度」,仔細一看讓她嚇傻了。
從網路上的影片中可見,這頁樂捐制度詳細點明了員工必須遵守的規定,包括吃早餐的時間、個人衛生習慣、穿著、休息時間等等,只要有違規,就必須繳納上面寫出的「樂捐金額」。金額因應不同項目有大有小,最低的像是辦公桌沒整理、垃圾沒帶走,就須「樂捐」人民幣10元(約新台幣44元);還有帶小孩到公司須「樂捐」50元(約新台幣221元);在公司接待室或公共區域吸菸「樂捐」100元(約新台幣442元)。
▲謝女看到滿滿的樂捐制度直接被嚇退。(圖/翻攝自微博/白鹿视频)
而單次最貴的則屬「摸魚」,舉凡員工在工作期間使用公司電腦聊與工作無關事宜、打遊戲、睡覺等,都須繳納人民幣200~1000元(約新台幣885~4,423元)的「樂捐款」;另外更有疊加條件的項目,員工在工作期間外出、吸菸,要以2人一組為限,時間也不能超過15分鐘,否則第一次收警告,後續兩次分別要100及500人民幣(約新台幣442、2,211元),再犯就直接開除。
謝女看完超傻眼,馬上選擇離開,也藉此提醒其他人找工作時要注意這種「變相罰款」。網友們對此也搖頭嘆道,「怕不是公司來賺員工錢的」、「還起個名字叫樂捐,這不就是罰款嗎」、「這不就是搶錢嘛,叫的還怪好聽的」、「自願原則,絕對沒有強迫!精髓了」、「這是靠樂捐維持運營的吧 ,付費上班?」「又學到一個新詞,原來罰款叫做樂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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