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看清楚就簽下去!離婚條件跟說好不一樣 律師:可靠補充協議挽回

這會是最棘手的狀況,可以嘗試另外與對方約定「補充協議」。但如果對方的態度還是很糟糕,自己真的沒辦法處理的話,那麼只好請律師出面協調處理了。

離婚弱勢有保障!夫妻若沒特別約定 法定財產制就是「五五分」

我國民法保障,當夫妻離婚時,依照民法第1058條,雙方都有權利拿回屬於自己的一部分,並且在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還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該出的逃不掉!離婚後不管有無監護權 生父母都要出「扶養費」養小孩

常常聽到撫養費、扶養費、贍養費一堆用語,那想要對方負擔養育小孩的費用應該爭取什麼呢?讓我們現在來說分明。

老公死不肯離婚 裁判離婚交給法官判 律師:好聚好散才不會留紀錄

在台灣,離婚手續可以分成三種,分別是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協議離婚。但不論哪一種,有專業的律師協助,都可獲得更好的保障哦。

妥瑞氏症同學遭霸凌 主任解圍反被告 心冷轉專任:與學生保持距離

最近又出現霸凌的新聞,讓我想到一個故事。被害人小亞是一個同時有亞斯柏格及妥瑞氏症的國中生,妥瑞氏症表現在外的特徵,據說就是會不停的罵髒話。

以為被誣陷!狼父稱「用金錢引誘」女兒撫摸 開庭才知:有做完全部

當初這位爸爸來找我時,只說太太把女兒帶走,還對他提告性侵。聽他的描述,我只把這個案件當成是女兒受媽媽洗腦,編造謊話誣陷爸爸,因此也沒想太多。

媳婦哭訴婆婆太碎念 調解離婚關係反而變好 律師:唉只有我被討厭

有道是清官難斷婆媳事,婆媳間的問題自古至今始終存在,已經有很多學者嚐試著從各種不同的面向去解釋這種成因,不過今天不們不探討這個問題的成因,我們來聊聊人生難,當律師更難。

離家老父突出現「索討高額扶養費」 孩子怒告,法官判:每月要給一萬二

爸爸突然出現了,年紀大了的爸爸,沒有了工作能力,突然想到以前曾經貢獻過一點點的精子,然後就找了個律師,起訴要求哥哥妹妹要養他,開出條件每個月要給20,000元。

「批米其林餐廳難吃」挨告!律師2點警告:Toyz未必站得住腳

某網紅「Toyz」上傳影片批評米其林餐廳的餐點「難吃」,使該餐廳主廚憤而想要提告。可是,難道連給餐廳「負評」都有法律責任嗎?

台鐵殉職勇警「不敢開槍」恐龍法官害的? 3個判決點出真相

台鐵警察英勇殉職,讓不少人把矛頭指向「司法」,覺得台灣法官都亂判才會讓員警不敢開槍。但真的是這樣嗎?台鐵員警的案子,在法院看來真的不能開槍嗎?

律師來談「毒品罪」 有3次減刑機會...抓緊機會還能回歸正常生活

每每接到毒品案件的諮詢,當事人總是劈頭就問:「律師,我會不會被抓去關?」碰到這種問題我總是很頭大。我覺得即便是神也不能預知訴訟勝敗,因為審判的是人。

不是付錢就不算偷!留500元+紙條「擅自買走車上娃娃」 律師:還是算竊盜

契約要成立,通常要有當事人簽名才行。在法律上來說,就是一方發出的「要約」,要經過另一方的「承諾」,契約才有效。

新鮮人必看!求職必知「三大陷阱條款」 別傻傻簽下去

畢業季即將來臨,相信不少新鮮人正準備(或已開始)找工作了。許多契約的條款,可能跟你想像的不一樣。律師針對「試用期」、「薪水福利」、「旋轉門(競業)」三大常見議題給你簡單的分析。

開庭「穿藍色那位」就是法官! 書記官穿全黑...來由竟是怕墨水噴

不曉得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在法院的場景時,律師們都穿著什麼顏色的袍子呢?為什麼法官的顏色不一樣?為什麼一定要穿袍子呢?

《與惡》後最熱台劇!《最佳利益》20起燒腦案件 到底正義是什麼?

繼《我們與惡的距離》掀起台劇熱潮,引發觀眾思考「鍵盤正義」後,首部律政職人劇《最佳利益》緊接上映,將揭開法律界最真實的樣貌,探討何謂真正的正義。

期限不到2月!同婚草案仍卡關 律師:政院版專法比適用民法婚姻章更優

大法官在第748號解釋曾經訂下時限,要求國家在兩年內(也就是今年的5/24號以前)完成法律修正。如果立法院來不及通過,會發生什麼事呢?

酒償險=鼓勵酒駕? 律師:刑事責任跑不掉,受害者至少有賠償

近期立委要求金管會移除酒償險,認為酒償險形同變相鼓勵酒駕。我不懂,我真的不懂。你知道什麼是「酒償險」嗎?酒償險,是指一種責任保險的附加條款。

婚前逼簽詭異協議 強迫「生完一年內瘦回來」 網譏:生育機器?

在一個上床比牽手還容易的年代,感情中的不確定性越來越大,即便結了婚,誘惑也還是存在,所以現在很多新人都會在婚前簽「婚前協議書」

回家要先磕頭108下 老公太迷信凡事先問神 絕望妻:奔喪也不准

輕聲細語的好脾氣的她和先生戀愛三年、結婚五年,雖然交往時就聽聞先生家有宗教信仰,但婚後小美晉身為「自家人」,所以生活一切大小事都必須「請示神明」。

回顧「勇夫護妻打死賊案」 法官談防衛過當:你要選侵害最小手段

該名屋主是從海軍陸戰隊退役,勒住竊賊後,竊賊已經失去行動能力,勇夫卻還緊緊勒住,造成竊賊昏厥,後因器官衰竭而死。考量到雙方戰鬥力的懸殊,屋主的「反擊」行為就會被認定是太超過了。法律會說:「你把他勒昏就好了,幹嘛勒死他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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