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談吉他
看到大家總是拿著言論自由出來講,其實很令人開心,這代表著言論自由深植台灣人的人心;但另一方面也覺得有點可惜,因為言論自由雖然深植人心,但好像是一種不太正確的方式。
其實有很多個案是在隱忍了很長一段時間,還是決定離婚的關鍵點是因為「孩子成年了」,覺得孩子獨立了,現在是終於可以做自己,是時候可以勇敢離婚了。
我國民法保障,當夫妻離婚時,依照民法第1058條,雙方都有權利拿回屬於自己的一部分,並且在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還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離婚夫妻最在意的一件事情,非「監護權」莫屬!放得下的是夫妻情,放不下的是血脈親情!雙方都希望離婚後孩子能跟著自己,所以在監護權歸屬上,往往各執一詞難以取得共識。
每每接到毒品案件的諮詢,當事人總是劈頭就問:「律師,我會不會被抓去關?」碰到這種問題我總是很頭大。我覺得即便是神也不能預知訴訟勝敗,因為審判的是人。
畢業季即將來臨,相信不少新鮮人正準備(或已開始)找工作了。許多契約的條款,可能跟你想像的不一樣。律師針對「試用期」、「薪水福利」、「旋轉門(競業)」三大常見議題給你簡單的分析。
方先生收編了一隻流浪母狗妞妞,但帶回家後,才發現妞妞其實已經懷孕。8月4號,妞妞生下七隻小狗,其中兩隻剛出生小狗由另外二位好心人士分別收養。
這部草案叫什麼名字?「748施行法」,有婚姻這個字嗎?沒有;這部草案裡有婚姻這兩個字嗎?好啦,第2條寫「同性婚姻關係」,那你要把它當作民法的「重婚」嗎?所以你現在是說同性婚姻跟婚姻是同一件事了嗎?
違反保護令,依照家暴防治法第61條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送到監獄隔離比起什麼都還有用;如有緊急危險,檢警更可以逕行拘提,這也具有相當的嚇阻力。
打從他有記憶開始,「爸爸」總是失業、酗酒,他的童年總得忍受不時被大聲辱罵、定期被拳腳相向,偶爾因傷送醫,甚至還多次露宿街頭。幸好,媽媽總是竭盡所能地護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