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話說從性愛影片流出後沒幾天,知名直播主夢夢(本來不知名的,經過這一波也變得知名了)就說要提告,而且提告的內容居然是「違反著作權」!
十多年過去了,當初的年輕人也變成三十多歲的中年,想說應該沒事了吧,就去找了個薪水還不錯的工作,沒想到才剛到職不到一年,法院的扣薪命令就來了……
台灣鄉土劇會有因為家裡養不起,所以把小孩送給不孕,但經濟狀況比較好的家庭養,經過各種意外後,偶然到醫院驗了血型才發現自己不是父母親生的。
店家已經把外送的服務切出來交給外送員承攬了,所以在法律上來說,是不需要負責的,這跟員工撞到人,老闆要賠是不一樣的,所以……被撞到的人只能找外送員負責!
其實有很多個案是在隱忍了很長一段時間,還是決定離婚的關鍵點是因為「孩子成年了」,覺得孩子獨立了,現在是終於可以做自己,是時候可以勇敢離婚了。
在一開始的面對電影公司的指控時,宣稱自己是「合理使用」時,法老王差點以為那是發生在別的國家,因為台灣的著作權的「合理使用」根本不是長這個樣子!
離婚夫妻最在意的一件事情,非「監護權」莫屬!放得下的是夫妻情,放不下的是血脈親情!雙方都希望離婚後孩子能跟著自己,所以在監護權歸屬上,往往各執一詞難以取得共識。
鐵道殺警案件過後幾天,有一名媽媽在網路po文,自己14歲的孩子說:「自己以後長大要當壞人。」把媽媽嚇壞了,孩子的論點是台灣的法律都保護壞人
當初這位爸爸來找我時,只說太太把女兒帶走,還對他提告性侵。聽他的描述,我只把這個案件當成是女兒受媽媽洗腦,編造謊話誣陷爸爸,因此也沒想太多。
爸爸突然出現了,年紀大了的爸爸,沒有了工作能力,突然想到以前曾經貢獻過一點點的精子,然後就找了個律師,起訴要求哥哥妹妹要養他,開出條件每個月要給20,000元。
烏克蘭政府將建立「戀童癖者公開登記冊」,曾因戀童癖、性侵未成年、性虐兒童而有逮捕紀錄者,其身家背景和姓名長相,都會被登記下來,終生受到監控!
台鐵警察英勇殉職,讓不少人把矛頭指向「司法」,覺得台灣法官都亂判才會讓員警不敢開槍。但真的是這樣嗎?台鐵員警的案子,在法院看來真的不能開槍嗎?
大家的學校有規定任何的畢業門檻嗎?菲律賓的「畢業門檻」就比較特別了,菲律賓在5月15日通過一條法律,規定不論是小學、中學還是大學的畢業生,在畢業前必須種滿10棵樹!
英國是歷史悠久的君主制國家,所以,古時候會有一些現在看來荒謬的法律,也不是太意外了。ーー但我意外的是,為什麼這些法律到現在都還沒被廢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