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
美國內布拉斯加州一處的公路上,有民眾檢舉有台白色車輛開進城鎮,而且車子裡載了一頭牛!一開始當地的諾福克警局(Norfolk Police Division)接到電話誤以為車裡的牛是小牛,所以不以為意。
不幸喪命的女職員家境並不好,她高中畢業後放棄升學,選擇盡早工作賺錢,是為了協助單親母親分擔家計、資助弟弟的高中學費....
和歌山市消防局藉由聲線比對,證實局裡卻有違法經營副業的情事,該局不僅開記者會向大眾道歉,也對該名消防員做出扣減薪水等懲處...
隨著網路對戰的風靡,培養出最強的寶可夢成為玩家們熱衷的事物,為了洗到稀有個性與招式數值的寶可夢,玩家可能要經過數百數千萬次的孵蛋以及寶可夢篩選
英國是歷史悠久的君主制國家,所以,古時候會有一些現在看來荒謬的法律,也不是太意外了。ーー但我意外的是,為什麼這些法律到現在都還沒被廢除啊!
就算是討厭吸菸或二手菸的人,大概也會覺得日本「花魁」拿在手上的那個煙管很特別、很漂亮(只要沒點燃東西的話啦)。其實煙管從16世紀以後傳入日本,江戶時代就有許多商人會拿它來當一種身分的象徵,而明治維新後禁止帶刀出門,也有貴族是攜帶鐵製的煙管,當作簡易的防身道具。
多數的國家都有訂定成年年齡,以及為了保護未成年人,也會規定和幾歲以下的人性交會觸法。美國加州的聖塔克拉拉,卻有一名女教師熱衷與好姊妹一起「誘姦小鮮肉」。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有紛爭,有時候在一些不違法、但卻非常惱人的行為上,就很令人煩躁。Reddit就有網友發問說,什麼樣不禮貌的行為也應該被列為違法呢?其實有很多廢柴覺得也很適用於台灣啊!
時至今日,「喜歡同性」這件事在世界上很多地方都還不受允許。例如蘇丹、伊朗,同性戀甚至會被求處死刑。而印度刑法則規定,禁止「違反自然律的肉體交媾」。在這樣的狀況下,一位「同性戀王子」,讓人民徹底不能接受。
B上充斥各種假帳號,大多都是不肖商人創來販售違法商品和仿冒品的!沒想到,現在竟然有人在賣可怕的迷昏藥水~這位賣家在某公開社團裡PO了此篇文,並在文中寫下…
近年來透過網路拍賣平台而引起的買賣糾紛也越來越多,常常消費者在「不清楚現行法規規定」的情況下,一遇到網拍買賣糾紛,就很容易被賣家單方面的說法或是賣場規定給呼嚨過去,權益也因此被侵犯了
對現代人來說,網購是一個讓人又愛又恨的東西!愛的是它很方便,只要動動手指,就可以在家收到商品。但恨的是如果收到的商品不滿意,退換貨或是與賣家問答來回都很花時間...而且現在網拍賣場為了防堵奧客,總是訂了一堆規則要消費者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