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揭弊者而言,如果要期待一個人只靠良心去對抗這一切,事實上是過於樂觀,若沒有一個豁免責任的機制,這些深陷其中的人在利弊權衡下,可能還是只會選擇隨波逐流、積非成是,因此《揭弊者保護法》在政策上確實是必要。詳全文>>
永豐金控於今(11)日一早發布新聞稿指出,永豐金租賃子公司Grand Capital International Limited 12/8已提前收到客戶J&R Trading Co., Ltd.清償之本金餘額美金2,851萬元及相關利息費用。永豐金強調,自2009年至今,此筆融資已為公司帶來高額盈利。 詳全文>>
永豐金違法放貸案,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被依特別背信等6罪起訴,遭檢方具體求刑12年,移審後以台幣4億元交保。台北地院今天再度開庭審理,針對被控挪用永豐餘公司、元太科技公司各850萬元美金部分,何壽川當庭辯稱,兩間公司都已回收投資本金,且有高獲利,並沒有任何損失,絕對沒有起訴書中所稱挪用的事情。詳全文>>
永豐金弊案8月偵結,其中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和何壽川連襟、元太科技前董事長劉思誠因未到案而被通緝,26日劉思誠已被通緝到案,目前正由檢察官偵訊中。詳全文>>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上任後宣示要在「公司治理」革新金融業,剛被檢方起訴的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正是家族化的代表人物之一。何壽川把永豐金當成提款機,據最新一期的《今周刊》報導指出,何壽川違法貸款轉成持股,雖然訴訟策略主打沒有造成損失,恐難脫身。詳全文>>
永豐金控於今(7)日晚發佈重訊公告,永豐金租賃子公司Grand Capital International Limited已收到三寶建設關係企業J&R Trading Co., Ltd.之還款共7,318萬美元(約新台幣21.9億),還款已超過一半。詳全文>>
永豐金日前召開第2季法人說明會,會中永豐金總經理陳嘉賢指出,三寶超貸案事宜「有信心不會有財務上損失」。然而永豐金卻於昨(29)日晚間發出重訊,宣布永豐金租賃旗下子公司Grand Capital International Limited董事會通過J&R Trading Co., Ltd.所提還款計畫,將在今年底前如期或提前清償完畢。有趣的事,永豐金原本已於上半年指出得以收回款項,卻再三展延,是否代表回收出現問題?對此永豐金發言人薛經武回應,「今年年底一定會完成清償」。詳全文>>
永豐金弊案連環爆,從去年11月爆發鼎興牙材詐貸案後,陸續捲入三寶超貸案、輝山乳業踩雷案、違法替陸資下單買台股等事件,短短半年內就挨罰3次,其中兩次金額更是高達1000萬元,如今違法放貸案偵查終結,前董事長何壽川遭北檢起訴,求刑12年與併科罰金3.6億元。詳全文>>
台北地檢署宣布偵查終結永豐金違法放貸案,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被依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收受客戶不當利益、特別背信、《證交法》特別背信罪、財報不實、湮滅與變造證據,以及《刑法》偽造文書、背信等6大罪提起公訴,求刑12年,併科3.6億元罰金。檢視何壽川此人,連永豐餘大股東、何壽川的堂哥何政廷也曾表示,「已經和何壽川斷絕關係」,聯手打拼的家人也鬧得如此場面,頗值得玩味。詳全文>>
永豐金違法放貸案曝光至今已超過半年,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成為台灣金融史上第一位在任內即被收押,且遭金管會解職的金控公司董事長。檢調偵辦能深入至此,就是因此案有史上最高層級的「吹哨人」--張晉源,他是何壽川過去8年最信任的人。詳全文>>
台北地檢署宣布偵查終結永豐金違法放貸案,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被依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收受客戶不當利益、特別背信、《證交法》特別背信罪、財報不實、湮滅與變造證據,以及《刑法》偽造文書、背信等6大罪提起公訴,求刑12年,併科3.6億元罰金。回顧過去,在何壽川自2006年擔任董事長以後,10多年來陸續傳出至少6件大事,也不禁讓人納悶,該公司的內稽內控究竟出了什麼問題?詳全文>>
台北地檢署宣布偵查終結永豐金違法放貸案,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被依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收受客戶不當利益、特別背信、《證交法》特別背信罪、財報不實、湮滅與變造證據,以及《刑法》偽造文書、背信等6大罪提起公訴,求刑12年,併科3.6億元罰金。對此永豐餘回應,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並會配合後續司法程序。詳全文>>
永豐金控違法超貸,台北地檢署17日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等19人,並建請法院對何壽川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新台幣3.6億元。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何壽川被起訴求刑12年,一點也不令人意外。詳全文>>
政府擬修法鬆綁「旋轉門條款」,對閣員與高階公務員轉任民間企業大幅放寬規定。民進黨立委黃偉哲17日批評,現在旋轉門就有很多巧門可以走了,他不認同再放寬。詳全文>>
永豐金違法超貸弊案今(17)日有新進度,北檢依違反《證交法》及背信罪,起訴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等19人;此外,三寶集團董事長李俊傑、元太前董座劉思誠皆遭通緝。曾持有GiantCrystal交換債、遭GC欠款1,239萬美元的元太科技表示,GC已於本月11日完全已現金清償債務,營運不受影響。詳全文>>
永豐金爆超貸弊案,董事長何壽川17日被起訴求刑12年。從案件爆發至今,《ETNEWS新聞雲》做了一系列的追蹤深入報導,包括所屬直播節目「雲端最前線」也有多元討論,其中更針對總統蔡英文曾火大,怒罵金管會角色混淆等問題進行探討。 詳全文>>
永豐金違法放貸案,董事長何壽川被羈押禁見,代理董事長由邱正雄接任,金管會還特別肯定此舉,引起社會譁然,總統蔡英文更火大,痛批金管會自我角色混淆;而台北地檢署17日偵查終結,何壽川被提起公訴,求刑12年。 詳全文>>
永豐金控違法超貸,台北地檢署17日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等19人,並建請法院對何壽川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新台幣3.6億元。回顧永豐金近期一連串發生風波,外界都將矛頭指向獨立董事未盡監督公司職責;此刻,蔡政府卻選擇逆向操作,鬆綁所謂「旋轉門條款」,未來恐將衝擊金融秩序。詳全文>>
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弊案,今天上午再度提訊在押的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特助陳佳興等人到案釐清案情,由於何壽川、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娘廖怡慇羈押期限將於下周期滿,檢方倘若未聲請延押,預計全案最快將於下周偵結。詳全文>>
檢調偵辦永豐金違法放貸三寶建設案,時任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永豐餘公司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的妻子廖怡慇等3人遭收押後,檢調日前啟動第二波搜索約談行動,並向法院聲押禁見永豐金控副總經理陳佳興獲准。陳佳興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今天裁定抗告駁回。詳全文>>
台北地檢署繼續偵查永豐金超貸案,目前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等人已遭羈押禁見。然而,黃國昌持續追查該案,痛批前朝包庇,新政府卻不追究,更為此與時任金官會主委的曾銘宗互槓,並公開「約戰」,希望有節目能一次找齊相關人士,「我一個人,把從以前到現在的問題,一次跟他們討論清楚」。詳全文>>
立委黃國昌今日(26日)在臉書指出,永豐金超貸案,金管會早在2014年就知道了,質疑當時的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跟當時的檢查局局長、現為銀行局局長的王儷娟,在包庇永豐金。對此,金管會表示,在當時的超貸案金檢中,金管會有要求改善,但當時並沒有發現關係人交易,是在今年收到內部人檢舉才深入調查,沒有所謂包庇。詳全文>>
永豐金弊案持續延燒中,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15日再度發文砲轟:「台銀涉入永豐金弊案、財政部還繼續閉眼包庇嗎?」黃國昌表示,台銀涉入永豐對三寶集團的違法放款案,檢調已經動起來積極調查;結果負責管理公股行庫的財政部、負責監理銀行的金管會,到現在都還在睡?詳全文>>
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違法貸款案,繼上月聲押禁見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之妻廖怡慇3人獲准後,昨(14)日再度指揮調查局北機站,二波搜索永豐金總部,並約談永豐銀資深副總兼營運總督導陳佳興、陳的祕書張淑宜及資深副總兼祕書處主任祕書黃家瑩3人到案,訊後以陳佳興涉嫌違反證交法,涉嫌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今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張、黃2人為證人,訊後請回。詳全文>>
永豐金14日傍晚宣布,永豐銀行出售SinoPac Bancorp案,已於美國時間106年7月14日完成交割,在匯損的因素影響下,7月獲利將認列新台幣5.90億元的損失。另配合永豐銀行美國子行遠東國民銀行出售,董事長、總經理以及董事全部請辭,目前尚未公告新任人選。詳全文>>
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控違法案,繼6月發動搜索並聲請羈押禁見時任永豐金控董座何壽川等3人後,今天發動第二波行動,搜索永豐金公司並約談3名專案經理人,對此,永豐金14日傍晚發布重訊證實此消息,並強調調查程序對公司營運並無影響。詳全文>>
立委黃國昌爆料,永豐金前總經理游國治與妻子、時任台銀企金部門經理簡黎芬聯手促成三寶建設逾4.2億美元授信案,認為台銀授信徵審有問題,並指永豐金至今還沒展延三寶建設債權展延案,永豐案持續延燒中。永豐金10日傍晚則發布重訊表示,目前與三寶建設集團已無任何往來,並宣布債權展延至9月20日。詳全文>>
針對永豐金弊案,《ETNEWS新聞雲》在2017年6月20日至28日期間做線上民調,結果顯示獨立董事未善盡監督之責的網友比率最高17.2%,其次是為金管會檢查局查核不實佔16%、金管會監督不利佔15.4%、董事會稽核追查不利佔13.9%、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經營管理不善者13.2%、財經幫勢力勾結與專業經理人內控不佳各佔12%。對此,民進黨立委趙天麟受訪表示,其實從樂陞案到今天,確實發現獨立董事並不獨立的問題。 詳全文>>
永豐金超貸案誰要負最大責任?根據國內第一名網路媒體《ETNEWS新聞雲》最新民調,高達73.8%的網友知道永豐金超貸案,有4成以上網友認為獨立董事與董事會監督管理不善是弊案發生的元兇;其次,有超過3成網友認為金管會與檢查局監督查核不力,也該負責任。至於,如何有效治理金融機構,有23.7%的網友認為,加重金融業負責人刑責,最能避免弊案再度發生。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