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最大工傷案件RCA賠償案,其中被害人的「二軍」共1120位前員工,提出訴訟求償共73億餘元,二審判賠16億餘元,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15日以時效問題為由,將全案廢棄發回更審。對此,被害人聚集在最高法院前表達不滿,他們說,案發至今已經超過30年,大家年紀都老了,面對冗長的審理程序,「不知還要等多久」。 詳全文>>
我國最大工傷案件RCA賠償案,其中被害人的「二軍」共1120位前員工,提出訴訟求償共73億餘元,一審判決RCA等四家公司應賠償23.03億元,但高院二審2022年間改判賠16.67億元,足足少了6億多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第三審15日宣判,二審判決全數廢棄,發回更審。詳全文>>
南韓女子天團BLACKPINK成員Lisa於昨日(10)宣布加入美國知名唱片公司RCA Records。BLACKPINK團體約續簽YG娛樂,個人約屬於自己,因為成員各個動向受到外界關注。詳全文>>
台中某教師被檢舉25年前性侵女學生,台中市教育局在經調查後,做出解聘、永不錄用與無退休金的處分,並移送檢察官為偵辦。惟這起被稱為「台中房思琪案」的刑事究責,恐會因時效制度而受阻。詳全文>>
我國最大工傷案件RCA賠償案,「二軍」共1120位前員工求償共73億餘元,一審判決RCA等四家公司應賠償員工共23億3百萬元,但高院二審21日改判賠16.64億元,足足少了6億多元。被害人在庭外批評高院判決不公,更說「怨!慟!永不妥協!」 詳全文>>
我國最大工傷案件RCA賠償案,「二軍」共1120位前員工求償共73億餘元,一審判決RCA等四家公司應賠償員工共23億3百萬元,連「尚無明顯外顯之疾病」的勞工也都獲賠。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21日宣判,改判RCA賠償16億6740萬,賠償人數未確定。可上訴。對於二審結果,場外的「二軍」高喊遺憾!永不妥協! 詳全文>>
我國最大工傷案件RCA賠償案,高等法院日前針對提出訴訟的246名受害員工,更一審僅判准24人獲賠5470萬餘元。最高法院今(11)日再判,將其中24人賠償5470萬部份確定;另為222人求償約11億部分,認為求償有理,最高法院廢棄發回更二審,可說是勞工大勝。律師團與數十名被害人在最高法院外拉起布條,高喊口號:「RCA工人,永不妥協!」詳全文>>
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的法律扶助,分成常年扶助專案與集體扶助專案。常年扶助專案包括身心障者、原住民、檢警訊問律師到場陪訊、提審案件律師陪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勞工訴訟等等;集體扶助專案則針對社會上重大事件提供相關法律扶助。詳全文>>
我國最大工傷案件RCA賠償案,高等法院6日針對246名受害員工,進行更一審宣判。原訂11點宣判,審判長魏麗娟洋洋灑灑念了冗長的附表,但當庭不告知結果,受害人一開始以為勝訴,在庭外拉紅布條喊勝利;結果2小時後才知道合議庭根本就駁回大部分的訴訟,過程猶如洗三溫暖,氣得在庭外大罵法院判決不公。 詳全文>>
我國最大工傷案件RCA賠償案,最高法院2018年8月間認定RCA與法商湯姆笙等4家公司,須連帶賠償262名員工共5.1億元確定;但也將246名員工求償部分廢棄,發回高等法院更審,結果只准24人獲賠5470萬。詳全文>>
監察院調查最高法院分案問題後,直接認定分案不公,影響民眾對司法信賴,請司法院督促改善並對院長鄭玉山進行職務監督。外界認為,鄭玉山的院長寶座將出現危機,但「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認為,鄭玉山的去留應該以「人事審議委員會」的決議為主,較符程序正義。 詳全文>>
高等法院女法官楊絮雲在調任最高法院期間,傳出遭最高法院以分案漏洞霸凌,監察院調查後,認定最高法院分案不公,影響民眾對司法信賴,請司法院督促改善並對院長鄭玉山進行職務監督。鄭玉山回應,「我未能及時察覺缺失」、「制度上的缺失所造成的結果,本人願意完全承擔」。 詳全文>>
2009年莫拉克颱風,造成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的滅村,當時有381人死亡、16人失蹤,災後倖存的村民有175人,集體提起了國家賠償訴訟,官司纏訟了八年,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後來判決其中的15位村民勝訴,然而當初提告國賠要支付給法院的裁判費,不管是勝訴或是敗訴都要支付,現在法院來追討裁判費,而村民幾乎是經濟弱勢,繳不出裁判費,一度坐困愁城,不過現在這個問題在高雄市長韓國瑜的協助處理之下,已經獲得解決,小林村的官司引發了各界關注。打官司要付多少的裁判費?還有訴訟救助的問題,行動法庭邀請到司法院民事廳廳長李國增,還有詳全文>>
高等法院女法官楊絮雲在調任最高法院期間,傳出遭最高法院以分案漏洞霸凌,她今天與丈夫、高院庭長周盈文共同出面痛批最高法院的分案問題。最高法院中午隨即發布聲明,指稱從未以人為因素故意霸凌楊絮雲;還說從2003年起就啟用「電腦亂數抽籤分案資訊系統」,絕無刻意分案不公或利用分案制度惡整之情事。 詳全文>>
《憲法訴訟法》引進了「法庭之友」制度,可指定專家、學者等就相關問題提供專業意見或資料,避免法官專斷。但外國實證顯示,美國的「法庭之友」已變成法官裁判的背書工具,從「避免法官犯錯」演變成「遊說法官採取特定的見解」。詳全文>>
被稱為台版「永不妥協」RCA工殤案,繼最高法院日前宣判,包括RCA、奇異在內3家公司,需對262名員工及員工家屬賠償5億元。但另有1163人,向RCA等求償73億元部分尚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自救會委任律師呼籲RCA,別一再以程序問題阻擾訴訟。詳全文>>
美國無線電公司(RCA)20年前爆出汙染,造成上百名員工罹癌、死亡,也是台灣史上最大工殤案,日前最高法院三審判決出爐,RCA員工及家屬中共262確定勝訴獲賠,金額約5億多元,尚有246人員工已死亡或罹病的廢棄發回、上訴駁回發回高等法院重審。勞動部職安署對此表示,仍將秉持關懷照顧及協助勞工立場,持續以專案方式提供必要協助。詳全文>>
RCA工傷案超過200名員工及員工家屬獲賠共5億多元定讞,這樣的結果讓同樣是工傷案,20多年來為「潛水夫症」所苦的台北捷運新店線工人為之一振。2017年11月,其中9名工人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求償710多萬元,台北地方法院17日首開庭,律師認為,捷運局及包商不能再以時效問題推卸責任,也希望法院能RCA的判例,還給工人們一個公道。詳全文>>
纏訟超過14年的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工殤案今(16)日三審宣判,262人獲判賠5億餘元確定,另246人則是廢棄發回高院更審。台大公衛學院院長詹長權表示,此判決結果過輕,沒有依照科學證據顯示出的嚴重性給與被害人應有賠償,無法彰顯正義,也無法讓污染者有所警惕。 詳全文>>
RCA工傷案三審宣判,超過500名求償者中,還有246人的求償遭到駁回,也就是還得回到高等法院審理。對此有受害家屬認為,根本是「司法凌遲」,不過律師團在了解判決理由後認為,這次並沒有輸,許多發回重審的細節其實對受害人有利。詳全文>>
被稱為台灣史上人數最多、求償金額最高的工傷案「RCA案」,16日上午11點三審最高法院宣判,一半的受害人共獲得5億多元賠償,還有一半的受害人得回到二審高等法院繼續打官司。外界將之稱為電影「永不妥協」台版,但是否也能如電影中完美結局,受害人真能拿到賠償款,都還是未知數。詳全文>>
抗爭超過二十年、訴訟也已十年的RCA案,最高法院終於自為判決,判賠勞工5億元,但仍有部分發回更審,甚至遭駁回下,半數勞工仍得繼續纏訟,再加上被告方是否已將在台資產轉移或隱藏,又得面臨執行的困境。詳全文>>
超過500人求償,纏訟超過14年,共5230天,台灣史上最大工傷案「RCA案」16日三審宣判。共262人獲判賠償定讞,金額總計約5億多元,不過還有246人部分,發回高等法院重審。法院認為,RCA等4家公司不能以時效久遠、母公司不用對子公司負責、因果關係不確定等理由拒絕賠償。詳全文>>
被稱為台灣史上最大工殤案件的「RCA案」日前二審宣判,RCA公司、奇異公司等得連帶賠償7億多元。16日上午11點三審宣判,最高法院判決,RCA員工及家屬中共262人確定勝訴獲賠,金額約5億多元定讞,尚有246人員工已死亡或罹病的廢棄發回、上訴駁回發回高等法院重審。詳全文>>
法官必須對自己、對法律、對公理正義均有高度的自我期許與權責,不受其他主觀因素影響而錯判、誤判、冤判。筆者衷心期盼法官能以大無畏的精神,雖千萬人吾往矣的道德勇氣,作成自為判決的前瞻性決定。詳全文>>
訴訟程序的稽延,長久以來是涉訟民眾的噩夢,如何使人民得以預見、測量自身的訴訟成本與時間,那就是最高法院就上訴案件能遵循「迅速審判原則」,搭配「終審法院言詞辯論常態化」的改革,勇於自為判決。詳全文>>
我國最大工傷案件RCA賠償案,去年底高院二審判決RCA等4公司應賠償486人共7.1億餘元,創下司法紀錄。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1日針對本案召開言詞辯論庭,庭訊前,RCA員工關懷協會動員上百名被害人到場聲援,要求最高法院盡速判決、自為判決,也希望能開放直播。全案定於8月16日宣判。 詳全文>>
我國最大工傷案件RCA賠償案,去年底高院二審判決RCA等4公司應賠償486人共7.1億餘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受理後,決定在6月21日召開言詞辯論庭審理本案。但工傷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19日到最高法院遞狀,請求21日的庭訊能線上直播,讓關心本案的各界人士,掌握案情。 詳全文>>
美國無線電公司(RCA)40多年前來台設廠投資,關廠後被爆出違法使用致癌物質三氯乙烯、四氯乙烯,造成上百位台灣勞工罹癌、200多人死亡。日前二審宣判RCA等公司須賠償賠486人一共約7.1億元;而先前未被列為受害者的人,經自救會與法扶會協助下組成1142人的「二軍」提告,求償73億元,台北地院今(21)日首度開庭。詳全文>>
美國無線電公司(RCA)來台設廠投資,關廠後遭爆違法使用致癌物質三氯乙烯、四氯乙烯,造成該廠上百名台灣勞工罹癌,幾百名前員工和家屬集體求償台幣27億元,一審雖勝訴,但僅判RCA等公司賠償5.6億。全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認為,相關污染證據均掌握在RCA公司手中,以致勞工欠缺直接證據,「不應評價為權利上睡眠之人」,且RCA等公司援用時效抗辯為權利濫用,今判RCA等4公司須賠償486人台幣7.1億元。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