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陳明文3日在高鐵上掉落一箱300萬現金,引起軒然大波,事後陳明文兒子陳政廷表示,300萬現金是要菲律賓開創珍珠奶茶店用的,不過引來不少外界質疑。這也不免令外界想起,過去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以及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陷入貪污案件,為了躲避檢調調查贓款,還使出燒錢、藏水池,利用障眼法不留證據,但最後仍難逃法網。詳全文>>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被控涉入中鋼廢爐渣弊案,收賄6300萬元。監察院認定,林益世未依法向監察院申報財產,開罰400萬元,另林益世及配偶,也就是妻子彭愛佳部分,合計現金約2400多萬元也未如實申報,裁罰50萬。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50萬及訴願部分撤銷,免繳,400萬部分則駁回,還是得繳交。詳全文>>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因向「地勇選礦公司」喬中鋼爐下渣契約,除收賄6300萬元外,又索賄8300萬元。媒體大篇幅報導後,林益世不僅不認收賄,還反控媒體妨害名譽,最後他被依貪汙罪判刑,媒體因而對他提出誣告告訴。一審判刑8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4日二審再將林益世判刑5月。可上訴。 詳全文>>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原訂13日下午1時在台中舉辦大遊行,主題定調為「維護和平統一前景,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儘管該遊行已被取消,仍受到網友高度關注。律師黃帝穎認為,面對中國大陸侵害,台灣修法勢在必行,建議比照南韓、德國的方式,因為「不能讓假民主之名者,消滅民主」。詳全文>>
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現行《貪污治罪條例》與《外役監條例》存在明顯法律漏洞,因此由黨團提出修正草案,希望彌補法律在適用上之漏洞。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也提醒總統蔡英文,現階段除了忙於總統初選,執政三週年也快到了,大家想要知道當初就職最受歡迎掌聲也最大的司法改革,究竟做到什麼程度?詳全文>>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因向「地勇選礦公司」喬中鋼爐下渣契約,索賄8300萬元,被依貪污罪嫌起訴。一審將他判刑7年4個月,二審改判刑13年6月,其中「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另外貪污部分則由高院進行更審。高院26日開庭時,林益世否認犯罪。 詳全文>>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因犯下貪汙案件,被依「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已於去年9月底發監執行。他執行滿4個月後申請到外役監服刑,台北監獄初審通過後,送外役監遴選委員會複審,但遴選委員審議後決定駁回。林益世下個月還可以再度提出申請。 詳全文>>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因向「地勇選礦公司」喬中鋼爐下渣契約,索賄8300萬元,被依貪污罪嫌起訴。其中「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並於2018年9月入監服刑,但傳聞他1月間曾向獄方提出聲請,想到自強外役監服刑,由於他在獄中表現良好,因此有可能會過關。詳全文>>
法官判決對於事實的認定要依憑證據,證據的取捨及證明力的判斷。司法既然自稱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那麼對於正義的結果,最少也要讓人民有預見可能性,不然打起官司好像在賭博,司法公信力怎麼可能提高? 詳全文>>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因向「地勇選礦公司」喬中鋼爐下渣契約,索賄8300萬元,被依貪污罪嫌起訴。其中「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已發監執行,另外貪污部分則由高院更一審中。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26日對他做出懲處,決定「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並痛批他「重創政府形象,嚴重損害政府之名譽。」 詳全文>>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因犯下貪汙案件,被依「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已於9月底發監執行。他所犯下的貪汙案件,高等法院20日更一審首度開庭,林益世的身材髮型並無大改變,對於媒體拍攝,林益世以外套的袖子遮掩手銬,媒體詢問他獄中生活如何?妻子彭愛佳有無探望?林益世均不回答。 詳全文>>
過去前總統陳水扁的龍潭購地案,最高法院創了「實質影響力說」,取代先前習用的「法定職權說」及「非主管監督的圖利罪」,引發爭議。立法院7日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加「大法庭制度」,未來台灣法院判決將不再「初一十五不一樣」。此外, 新法也規定大法庭必須舉行言詞辯論,針對爭議法律問題進行實質討論,如有大法庭法官持不同意見,也可提出不同意見書,與大法庭裁定一併公告。詳全文>>
林益世28日上午10時準時出現在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一早便有大批媒體守候,卻也有不少民眾等在執行科外頭聲援。但當林益世抵達,現場出現多名高壯疑似隨扈的男子護駕,一度與推擠媒體爆發推擠,加上聲援民眾,現場相當混亂,連法警都受傷。詳全文>>
前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收賄案,有關1580萬元來源不明財產的部分,最高法院判林益世2年徒刑定讞,林益世28日上午10點將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詳全文>>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因犯下貪汙案件,被依「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將發監執行。但他犯案遭報導後,竟反控壹週刊誹謗,最後遭查出報導屬實,檢方改依誣告罪對林益世起訴。一審將他判刑8月,案件上訴二審後,高院18日開庭審理,他與妻子彭愛佳牽手來到法院,但面對記者詢問,臭臉不願回應。 詳全文>>
曾是國民黨明星立委的49歲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遭指控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嫌向陳啟祥收賄6千3百萬並藏匿1580萬元,二審依照貪汚、財產來源不明遭判12年、2年,而最高法院將貪汙部分發回更審,但財產來源不明遭判刑2年定讞。台北地檢署執行科11日已寄發傳票,通知林9月底報到發監。詳全文>>
法院的法律見解常被批評為初一、十五不一樣,見解分歧使相同個案未能獲得平等對待,若遇到不同法官就有百百款法律見解。司法院希望打造「大法庭」,以明確裁判制度,統一最高法院內部的見解,卻引發是否會侵害未來法官審判獨立空間的議論。詳全文>>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收賄6300萬元,高院二審判刑13年半,最高法院今評議後部分駁回、部分發回更審,林益世財產來源不明罪確定判刑2年,貪污罪方面則因犯罪事實仍有待釐清,發回高院更審,林益世因財產不明罪即將入獄2年。對此,馬英九22日受訪時似乎仍未收到訊息,僅表示「還要了解一下」。詳全文>>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貪汙案,二審採「實質影響力說」,重判他有期徒刑13年半。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為了要採「實質影響力說」或「法定職權說」,陷入兩難。而最高法院在22日作出判決,將林益世犯「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併科罰金1,580萬元定讞;至於貪汙部分,則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詳全文>>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因收賄6300萬遭判刑13年6個月,併科罰金1580萬元。案件目前尚在三審最高法院審理,不過監察院認為林益世隱匿財產申報,開罰400萬,林益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6日宣判敗訴。詳全文>>
法務部決定修改刑法「瀆職罪章」,引進拿錢喬事情的「影響力交易罪」;並放寬收賄罪要件,引進「公務員餽贈罪」,草案已經送進立法院審議。而法界人士認為,這將影響最高法院在貪污罪中採用「實質影響力說」,重判涉貪的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與前總統陳水扁等人。 詳全文>>
司法院欲藉由大法庭的統一法律見解,令人不解的是,因此產生的裁判卻不能馬上及於聲請之個案,而仍得由提案庭根據大法庭的法律見解來為判決。在大法庭非對具體個案為審判下,其所表達的統一見解,能有多少約束力,也得打個大問號。詳全文>>
最高法院8月間決定針對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貪汙案,究竟要採「法定職權說」或「實質影響力說」,決定召開刑庭會議統一見解,原本與會者與專家,大都認為應做成「實質影響力說」,讓林益世與前陳總統陳水扁適用同一標準,但卻傳出有人擔心「一刀兩刃」。詳全文>>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被控收賄,其妻彭愛佳也因為涉嫌洗錢而被起訴,一、二審皆獲無罪判決,卻未解除限制出境。但因工作緣故,需要出國採訪,所以向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的管制。檢察官卻要她去問路人,有誰認為她無罪?詳全文>>
在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貪汙案中,均獲判無罪的林益世妻子彭愛佳,在案發後遭到限制出境超過5年。彭女向高等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案件由向來大力批評限制出境違憲的法官錢建榮審理。但錢建榮10日作出裁定,還是駁回彭女的聲請。 詳全文>>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貪汙案中,一二審都獲判無罪的林妻彭愛佳,竟遭限制出境長達5年多。包含前大法官城仲模、本案承審法官錢建榮等法界人士,均認為限制出境有違憲之虞,衍生諸多法院實務問題,應盡早法制化。 詳全文>>
在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貪汙案中,均獲判無罪的林益世妻子彭愛佳,在案發後遭到限制出境超過5年。彭愛佳向高等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高院8日開庭審理。彭女在庭上表示,目前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公司指派她出國採訪,若不能配合公司,可能丟掉工作,請求法院解禁。 詳全文>>
行政院2日公布慶富造船承攬海軍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提及前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曾兩度為慶富召開會議,簡太郎則說只是受理承攬政府標案的業者陳情。對此,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批評,哪一個路人向總統陳情,就有這種秘書長開協調會的禮遇?「簡太郎裝無辜真的是比林益世(前行政院秘書長)收錢還可惡。」詳全文>>
高院法官錢建榮日前參加台灣法治暨政策研究基金會主辦的「法治主義下限制出境法制化研討會」上指出,我國《刑事案件補償法》中只針對羈押有國家賠償,至於限制出境並未納入。他建議可以援引德國的規定,法院酌給精神慰撫金補償。詳全文>>
林益世原本是國民黨副主席,因涉及中鋼廢爐渣弊案,涉嫌向業者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賄6300萬元案及索賄8300萬元案,2012年遭特偵組起訴後以5000萬元交保,一審台北地院採法定職權說,認定中鋼並非林益世擔任立委時的法定職權範圍,2013年依公務員恐嚇取財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林益世7年4個月。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