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又見江國慶案翻版!2006年台中市林姓女子被王姓男友人發現陳屍草叢,有防害性自主前科的柯嘉文被路人誤指是凶手,四度被判無期徒刑。更三審、更四審時案情才逆轉,柯嘉文改判無罪。檢方重新調查後,將有性侵前科的慣犯蘇祥誠逮捕到案,10月14日依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罪嫌重新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又見冤獄亂叛,5年前姦殺案重新起訴,柯男從無期徒刑到無罪(圖/翻攝自TVBS新聞台)
2006年5月10日傍晚,王男約林女見面,電話那頭卻傳出「呀、呀」的聲音,王男往台中龍井遊園路尋找,發現林女衣衫不整,遭性侵未遂,頭部被石頭重擊流血死亡。事後柯嘉文經路人誤指是兇手,經一審、二審、更一審到更二審,四度被判處無期徒刑。
到更三審時,法官認為柯男犯罪證據薄弱,行凶水泥塊上的血掌紋和死者安全帽、機車後握把採集到的兩枚掌紋,和柯男並不相符,因此認定柯男無罪。檢警重啟調查後發現曾性侵女大生被判一年二月徒刑的蘇祥誠涉嫌重大,蘇嫌到案後,經鑑定確認掌紋與蘇嫌相符,認定他很可能就是兇手。
檢方認定,蘇嫌起初意在性侵,無預謀殺人的意圖,因林女不從反抗且王男不斷打電話,他一時心慌意亂而臨時起殺意;檢方認為,蘇嫌人格有心理病態傾向,再犯性很高,因而具體求處無期徒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