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政府除了查緝偽造圾袋集團外,也開始對使用假垃圾袋者開罰。清潔業者林姓、王姓及葉姓男子為降低成本,於民國98年間購買偽造76公升的「台北市專用垃圾袋」以真假混用的方式掩人耳目,結果被台灣高等法院處以6月至7月不等徒刑。
76公升的專用垃圾袋每箱原價約8550元,3人以每箱6200至6500的價格購買偽造的垃圾袋,混用正版的垃圾袋收各大樓、住宅社區的垃圾。經法院審理,認為3人坦承犯行,知錯且態度良好,考量他們從事廢棄物清潔業務,處於經濟弱勢地位,為了節省費用才購買偽造的垃圾袋,但省下來的費用也不多。經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後,處以3人6月至7月不等徒刑。
我們想讓你知道…省垃圾袋最好的辦法就是搬到中南部去住啊!用假垃圾袋要罰4500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