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為了簽而簽 馬英九:和平協議三個條件成熟才推動

我們想讓你知道…也要人家願意簽啊@@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總統馬英九23日表示,與中國大陸的和平協議必須等到「三個條件」成熟後才會推動,並沒有十年內就一定要簽訂這回事。此外,台灣內部也必須先有共識,等到有充分民意支持後才會推動,也就是條件控制而不是時間控制,並不會為了簽而簽。

為了展現對馬總統的支持,由後備憲兵所組織的全國荷松協會,晚間在新北市新店區舉辦慶祝建國百年暨台北市新北市聯誼餐會,超過1100名的後備憲兵與家屬熱情參加,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也全程參與,馬總統到場時更引起熱情民眾爭搶握手合照,展現出團結力挺馬總統的驚人氣勢。

馬總統致詞時表示,與中國大陸的和平協議必須等到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和國會監督等「三個條件」皆已成熟後才會推動,並且也會遵循確保中華民國主權的獨立與完整、確保台灣的安全與繁榮、確保族群和諧與兩岸和平、確保永續環境公義社會等「四個確保」。

馬總統說,兩岸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共識下,三年多來建立一個相對穩定與和平的架構,雙方透過協商機制解決問題,簽署的每一項協議都是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並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現況,推動兩岸和平發展。

馬總統指出,提出「黃金十年」的用意在於讓人民知道未來十年的施政規劃與願景,當然也包括兩岸之間的和平發展。他之所以提出兩岸和平協議的想法,並不是要馬上推動,而是因為這是中華民國總統無法迴避的問題,兩岸必須建立一個相對穩定和平的架構,並且把這個架構制度化和法制化。

至於在野黨指和平協議「危險」、「犧牲台灣主權」、「改變台海現狀」和「危及民主價值」等批評,馬總統則回應,「四個確保」中的前三個確保都和兩岸關係有關,完全沒有犧牲主權、改變現狀的疑慮;「三個條件」中的民意支持和國會監督也都符合民主機制,在野黨的指控都是莫須有且缺乏事實根據。

馬總統強調,沒有十年內就一定要簽署和平協議這回事,台灣內部必須先有共識,因此他願意先提交公投,得到充分的民意支持後才會推動。馬總統進一步表示,和平協議必須真正對台灣有利才會談,若是與對岸談不攏或沒有互信,就不會貿然推動,因此沒有任何時間壓力,和平協議是「條件控制而不是時間控制」。

此外,吳伯雄也大讚馬總統在兩岸關係上的成就,他說,馬總統執政這幾年,海峽兩岸發生戰爭的機率已經逐漸消失,中華民國的角色也從過去的麻煩製造者成為和平製造者,這樣的進展需要非常小心地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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