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中心/綜合報導
不管是買演唱會門票,還是訂購高鐵票等,都可以在7-ELEVEn「ibon」等多媒體事務機上,藉著觸控畫面享受生活上各種服務內容。不過,日前有民眾投訴在超商列印票券到櫃檯繳費,卻沒有統一發票可拿,還得自行聯絡行銷公司,並登錄基本資料才能索取,實在太擾民。
新北市消保官在18日前往四大超商稽查,發現7-ELEVEn「ibon」、ok超商「ok-Go」、全家超商「FamiPort」及萊爾富「Life-Et」等多媒體事務機,在交易完成後都無法隨即開立統一發票,使得退費機制均煩雜不清。
對此,消保官認為,超商雖代收代付得免開統一發票,但消費者如果沒有向行銷公司或店家索取統一發票,且對方也未主動開立,恐怕有逃漏稅捐之嫌。況且各超商多媒體事務機交易,屬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之「郵購買賣」,可享有7日鑑賞期,依法可向企業經營者主張無條件退費。
不過,現在四大超商的多媒體事務機交易退費機制繁雜困難,已經明顯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消保官表示,近日將召集業者與行銷公司到府說明,若經調查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將處以2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有民眾投訴在超商用ibon繳費,卻沒有統一發票可拿,還得自己聯絡行銷公司,登錄基本資料才能索取,實在太擾民。(圖/ETtoday編輯中心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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