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是全台灣最大的行政區域,總計人口超過390萬,相對意外發生數也高,從2006年到2011年的紀錄中,每年發生火災件數達411起。其中以電氣設備、人為縱火、遺留火種這三項為主要起火原因。為了防止各更嚴重傷亡傳出,消防局已研擬《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草案,11月1日在市政會議上通過,將積極議會審查。
因台中阿拉夜店大火,造成9死12傷的慘劇,加上新北市五股香鋪的爆炸案,造成4死28傷,讓新北市政府痛定思痛,決定修法。未來嚴格要求大賣場的消防安全驗證,且在賣場中的石油液化氣,不得超過營業面積三分之一,以保障消費者安全;更重要的是將開始規定爆竹煙火販售,只要有販賣行為就必須事前登記,否則將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以連續處罰,並加停業30日處分。
我們想讓你知道…修法簡單,通過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