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一名國二女學生,放學後被2名同班女同學約到校外打巴掌後,三人到公園盪鞦韆,另一名已轉學的男同學突然出現,要被害人當場脫衣;被害人不從,竟動手強脫被害人衣服。被害人事後身心受創,不敢上學,校方已向警方報案展開調查。
當時2名女同學不滿被害人太「嘴砲」,約她在校外一處大樓頂樓談判,聯合賞了幾個巴掌後,強拉她去附近的公園盪鞦韆。已轉學的男同學出現,在公園內逼她當眾脫衣,但被害人不從,男同學竟強脫被害人衣物,而打巴掌的女同學在旁邊觀看,並未阻止。
事發時,被害女學生被強脫內衣,其他在公園內運動的民眾也有人目睹霸凌情況。她回家後,不敢跟家人說,隔天也未到學校上課。校方派人到學校附近找到她,了解未到課原因後,才知道遭到霸凌,立即協助她報警調查。
被害人家長懷疑,強脫女兒衣服的少年是打巴掌的女同學找來的,對學校認為兩件事是巧合的說法感到不滿。
我們想讓你知道…為啥賞完巴掌後要去盪鞦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