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記者呂國寶、陳柔安/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52歲李姓男子愛上年紀小他一半的銀行女職員,6年來不斷騷擾對方,還因此被判刑1年2個月,沒想到他還不學乖,獲釋後又再度騷擾女方而遭羈押,這回不但被判5年徒刑,還要賠償50萬。
李姓銀樓老闆6年前到信合社存款,結果看上22歲的黃姓女職員,多次求愛被拒絕卻仍然不死心,像「背後靈」一樣長期跟蹤騷擾對方。
去年他來到黃家門口狂敲門,黃女家人請他離開,他竟然在門口燒報紙,甚至揚言放火燒屋,嚇得家人趕緊報警。隔沒幾天,李男又到黃家樓下埋伏,拿著鋸子勒住女子的脖子,強迫她交往,女子及時呼救才順利逃走。
李男因此被判刑1年2個月,羈押4個月獲釋後,又禁不住愛慕衝動,趁機熊抱黃女,這次法院決議判處他5年徒刑,並賠償被害人50萬元,讓長年受騷擾的黃女暫時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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