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王每天陪小花豹做愛」 醫師與情婦判刑

2011年12月21日 09:3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榮總彭姓醫師和藥廠業務陳姓女子發生外遇,還寫下性愛契約,約定「獅子王須每天陪小花豹做愛」,彭妻報警抓姦後提告。法官20日依通姦罪判彭姓醫師6個月、陳女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據彭妻指出,去年9月在丈夫的電子信箱內發現一封名為「情人節禮物」的信件,內容是丈夫寄給陳女的「共同生活聘約」,2人相互暱稱「獅子王」、「小花豹」,丈夫每月給陳女4萬元生活費,提供高級轎車,還約定天天做愛。

彭妻去年10月25日發現丈夫與陳女到北市麗敦旅館開房間,報警抓姦。彭過了一陣子才開門,2人衣著整齊,警方則查扣衛生紙團和床單等物證。

士林地院審理時,彭男、陳女都否認通姦。彭男表示,當天陳女是要拿一些資料來旅館給他,妻子所指契約是造假;陳女辯稱,為傳送藥品電子檔到彭的電腦,才到汽車旅館拷貝資料。

但法官認為契約內容肉麻、情話綿綿,要發現丈夫外遇的彭妻假造情書,還發揮如此高超創意,未免太有閒情逸致;且查扣的衛生紙團驗出兩人DNA,彭事發後立下悔過書,不採信2人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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