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任職於某服裝公司的葉姓男子,離職後在臉書上以「死胖子狐臭男」、「怎麼不去吃屎」等語侮辱前公司陳姓上司;台北地檢署日前依公然侮辱等罪嫌將他聲請簡易判決。
起訴指出,葉男於99年5月起到某服裝品牌公司擔任設計師,今年5月間離職後,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重製「花紋衣服」張貼在臉書上,再以意指公司名字的不雅文字張貼在「花紋衣服」上。
葉男並於臉書上PO「死胖子狐臭男」、「怎麼不去吃屎」等罵人字眼,並以「沈淫味」暗批陳姓上司,陳男報警處理。葉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檢方依公然侮辱、違反著作權法等罪嫌將他聲請簡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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