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惹禍 宋楚瑜怒告《聯合報》

我們想讓你知道…選舉總有告不完的官司,律師賺很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1月2日《聯合報》以「選宋楚瑜就是選蔡英文」為題撰寫社論,親民黨總統候選人宋楚瑜在3日立即回應,委託律師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指控《聯合報》觸犯選罷法90條「意圖使人不當選之傳播不實罪」,並要求對方儘快道歉。

親民黨發言人吳崑玉直言,「該社論立場偏頗、荒謬」,並說明吳三桂、汪精衛是不同種族間戰爭的叛國者,但這次是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是固定的政治活動,「難道這位主筆把國家每4年舉行的選舉,看成是種族戰爭嗎?這太可怕了」親民黨盼望《聯合報》能儘快道歉,讓事件落幕,否則將面臨後續的民事賠償,以及損毀報格的批評。

宋楚瑜委任律師陳鄭權表示,《聯合報》社論用吳三桂、汪精衛來比擬一個參選人,違反媒體中立原則,文中還把宋楚瑜的父親扯入,宋楚瑜與親民黨不願意向媒體挑戰,所以對聯合報今年以來多篇社論的錯誤報導,都隱忍過去,但這次辱及宋家先人,超過忍耐範圍,因此針對總主筆與該社論作者提出告訴,至於董事長,則因是公司代表人,故必須負責。

陳鄭權認為,《聯合報》社論以「選宋楚瑜就是選蔡英文」為題,連問號也不加,當作肯定句進行單向認定傳播,明顯違法。該篇社論已觸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90條意圖使人不當選之傳播不實罪、以及刑法309條第一項之公然侮辱罪,還有刑法310條第一、二項之加重誹謗罪。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