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將設尼克條款 體育台轉播恐限場

2012年02月16日 16:05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豪小子」林書豪在美國職籃(NBA)屢屢創下驚人佳績,也讓台灣轉播的體育台收視創新高。不過,現在卻傳出NBA將設立「尼克條款」,考慮從下半球季開始,限制轉播紐約尼克隊場次,但3家電視台均強調會力爭到底。

台灣轉播NBA比賽有緯來體育台、台灣ESPN STAR Sports(ESS)和愛爾達體育台。ESS11日直播尼克與湖人賽事,收視最高4.45;愛爾達12日播出尼克和灰狼比賽,更創下該體育台收視率新高;緯來12日和15日分別直播尼克對灰狼跟暴龍的比賽,也有破2的表現。

愛爾達電視媒體公關李柏孜表示,因林書豪爆紅,導致許多地方都搶著看尼克比賽,讓NBA欲設立「尼克條款」,也就是每家電視台,單月轉播該球隊比賽不得超過1/3,假設一個月內直播9場,尼克最多只有3場。

緯來體育台台長文大培指出,NBA出發點是希望每支球隊都能曝光,但他認為在「林書豪熱」的風潮下,對市場行銷並沒有幫助。ESS行銷部經理康小玲提到,以轉播美國職棒大聯盟(MLB)為例,當初在王建民帶動下,進而培養不少觀眾,她強調應朝球迷看的到比賽、收視率高、拓展市場方向去做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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