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宜蘭報導
宜蘭縣一位30歲的何姓女子,26日中午因為身體不舒服,疑似於上廁所時流產,所以男友陪著她去看醫生,並提著一個桶子;到了醫院後,兩人向醫生說明何女產道出血的情形,醫生本以為女子是在工作時跌倒才會出血流產,沒想到男子打開桶子後,裡面竟有個塑膠袋包裹著成形但已死亡的胎兒。
依照該胎兒的情形,醫生研判女子應該已經懷孕達20周,不過何女說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什麼時候懷孕,又急切的要求院方協助開立死胎證明,但由於胎兒並非在醫院內死亡,而且何女對許多問題支吾其詞,於是醫生趕緊通報警方。
羅東警方在接獲報案後,值日檢察官卻以死胎身份不明為由,表示沒辦法相驗。但是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慧蘭說,需要檢方相驗的案件為死因可疑或者是非病死,如果醫院方面能夠釐清死胎的原因,那麼開立死胎證明就可以了;不過要是院方無法釐清,檢方就應該進行司法相驗,並無「無法相驗」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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