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祖爾
第一次見到她,是在大學時期一個奇怪的Double dating場合。一個女性朋友要我介紹男生給她認識,也不管我願不願意,就蠻橫地說,「我也會帶個女孩子,漂亮的,所以你也別帶太糟。」討厭的要求,可是我赴約了。
約會地點選在一間巷弄裡的小餐廳,那女友人一到就把我身旁的男生拉走。她習慣跳過中間所有過程,奉行速食主義。可惜我不行。
她帶來的女孩子確實漂亮,一臉冷艷彩妝有種不屑與人交談的高傲感,但眼裡不帶一絲輕視。我沒問就先點了兩杯冰紅茶,因為不喜歡咖啡。在等待的過程裡我們沒有交談,只是靜靜觀察對方,還算個挺有趣的互動。
冰紅茶來了。我沒有立刻去喝,怕會顯得自己很不安。女孩倒是滿自在,大方在我面前咬吸管。玻璃杯凝結的水珠流過她的手指,這時我才注意到她的手很白、很美。
「彈鋼琴?」我沒有直接稱讚。但總算是開了話題。
「一點點噢。」
話題結束。我們又繼續看著對方。
她似乎是個話不多的人,說甚麼都得思考再三,這點跟我很像。我總是斟酌字句以後才把話說出口,裝出一副聰明的模樣。細細咀嚼她說話的語調,尾音微微上揚,很可愛,與她成熟的臉孔不太相襯。我猜是不想讓人看出她的冷漠。
「你也挺擅長偽裝的。」我說。雖然這種話不適合出現在初次見面。
「嗯,我們是同類。」
屬於同一類人的默契,沒有太多言語的開始,卻一下子看穿了彼此。這次之後,我們又出去了幾次。與其說互相感到興趣,不如說是自我探索。像在眼前擺了一面鏡子,我看著這個陌生的女孩認識自己。也像一個人的夜裡的最後一杯酒,喝完以後終於探到清醒的極限。然後有一天,她留下一首歌向我告別。這一別,就是十幾年。
對了,她的名字叫作綾。
再一次見到綾,是在人生轉折時的一個巧合。應該算是巧合吧。那晚我在街上散步,夜已深,路上沒甚麼人了。不知道走多遠、也不知道在哪裡,我踏上一座沒有雨篷遮罩,看起來有些年久失修的天橋,泛黃、斑駁的。橋上站著一個穿純白絲質洋裝的女人,素臉的唇顯得有些蒼白。她倚著欄杆,無心看著偶爾經過的一、兩台計程車。
一眼。不,我也許還沒看見就知道她是誰了。
「嗨。」綾說,像是等了很久似的。她看我的眼神,就跟十幾年前初遇時一模一樣。
「嗨。睡不著嗎?」
「不,只是對枕頭有些陌生。」綾沒有變,一字一句依然充滿隱喻。但也變了,經過這麼長一段歲月,即使美麗無懈可擊,回話的速度卻透露出她的老練。
「這些年還好嗎?」我故意問得輕描淡寫,可是內心真的渴望知道,當初是為了甚麼而別。
「一樣,從認識你以後都差不多。那你呢?」綾頓了一下,我聽得出她話中有話,但我不懂。她又補了一句,「我真的很想知道你的事噢。」
「結婚了,有兩個孩子,一女一男。女兒九歲,很乖、很喜歡打扮自己,我想我再過不久就要拿握力棒驅趕追她蒼蠅了。至於兒子,能說甚麼呢,很像我吧。」
綾聽了點點頭,說:「老婆呢?」
「嗯,處得不是很好。事實上,我們剛剛還在吵架,她嫌我永遠不會認真計畫,對她好像提不起勁。」對於綾,就算很久沒見,也不需要隱瞞甚麼。
「你的回答?」
「我說,我得了一種快樂不起來的病。」我是真的這樣說。
有一瞬間以為綾會對這種聽起來像是玩笑話的回答有反應,並給我一個從來沒看過、也很想要看看的笑容。但她沒有,連一點點微笑都沒有。不是因為覺得無聊,而是她真心相信我說的話。她用一種觀察奇妙的大自然現象的表情看著我,我從她的眼睛裡則看見宇宙。
「失樂症狀。」綾說。
「你有聽過這種病?」
「我們這種人,有點太自私了噢。彼此就像是一條條平行線,永遠不會碰在一塊兒。所以相遇、相識了,一定是有人走偏。」綾神秘兮兮地將眼神往上飄,示意要我抬頭看。夜晚的月亮好圓。
「Fly me to the moon, and let me play among the stars.
Let me see what spring is like on Jupiter and Mars.
In other words, hold my hand!
In other words, darling, kiss me!」
「帶我飛向月球,讓我在星辰間玩耍,讓我領略木星與火星的春色。換句話說,握緊我的手吧!換句話說,親愛的吻我好嗎?」
「記得這首歌?」綾問。
「從未忘記。」從綾離開以後,這首歌一直是我的最愛。
「一定是有人走偏了,才會碰在一塊兒。上次是我,」綾用手摸過我的臉,有點冰,「這次是你。」
我緊握住綾的手,「就這一下子,帶我飛向月球。」
綾搖搖頭,「是你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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