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球案」名醫判賠3千萬 醫界:誰敢救人?

2012年03月31日 17:56

▲因「人球案」聲名大噪的李明鍾醫師。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陳姓男子7年前因車禍顱內出血,由搶救「人球案」邱小妹的神經外科名醫李明鍾為他開刀,但李和其他兩名醫師卻被指控沒有在術後放置腦壓監測器,未即時察覺陳姓男子顱內遲發性出血,造成全身癱瘓,法院判賠醫院與醫師要連帶賠償3341萬元。這起判決造成醫界大反彈,神經外科醫學會理事長林欣榮表示,一件救人的好事,最後卻演變成「殺人」事件,他擔心未來外科醫師將不敢貿然救人。

現年27歲的陳仁傑原本該是活蹦亂跳的年輕小夥子,如今卻攤在輪椅上。7年前他出車禍撞傷頭,送到童綜合醫院開刀,卻因醫師疏忽,造成他全身癱瘓、雙眼失明,台中高分院判醫院及與3名醫師必須連帶賠償3341萬。

陳仁傑母親表示,「孩子已經變成癱瘓,也要還我們公道,錢跟孩子健康比,我們當然要孩子比較好。」家屬指控醫師沒有替病患安裝腦壓監測器,未盡早發現顱內遲發性出血,被認定為傷害主因,對家屬來說,正義就算到來,永遠也無法彌補傷害。

不料這個判決卻引起神經外科醫學會醫師群的反彈,部分醫師挺身而出表示,監測顱內壓的方法有很多種,置放腦壓監測器只是其一,硬是指責醫師未置放腦壓監測器不盡公平,也擔心「救人變成殺人」,未來醫師恐將不敢貿然救人。

被控告的醫師,就是當年赫赫有名、替「人球案」邱小妹開刀的神經外科名醫李明鍾,法院的判定疏失的依據,是由醫審會三度鑑定而認定,如今神經外科醫學會大反彈,也演變成醫師槓醫師的局面。(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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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失害癱 「人球案」名醫判賠334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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