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拉多巴小鎮(La Toba)鎮長制定「禮儀憲章」,禁止放屁、打嗝等不雅行為。(圖/翻攝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每個國家、每個城鎮依照習俗或文化,或多或少都會有特別的法律規範,但若禁止放屁,是否太過嚴苛?位在西班牙的拉多巴鎮(La Toba),鎮長日前宣布,鎮民在公共場合不得有放屁、打嗝、喝湯出聲等65項不雅舉止,引發鎮民的不滿。
拉多巴鎮位於西班牙首都馬德里東北方約112公里處,鎮長明令不合理65條禁令,包括公共場合禁止放屁、打嗝、觸摸性器官、調整內衣褲、挖鼻孔,以及吃飯、說話時咳嗽不掩口鼻等陋習。除了個人行為外,甚至要求小孩子要定時探望祖父母,若沒做到也是違反條規。
左派的鎮長亞迪彥沙( Julian Atienza Garcia)認為,「這些基本的禮貌正日漸流失,但不該被遺忘。」為了改善居民陋習,只好訂下這些規定,且議會也通過這些條規。不過他也說,觸犯這些規則並不會受到懲罰,但會招致異樣眼光。
但如此嚴苛的規定,當然引起鎮民不滿,鎮長在當地報紙上公布這份所謂的「禮儀憲章」後,就有居民發出鎮長下台的聲音,甚至有人在網路上諷刺鎮長,「應在鎮民的腦袋注入晶片,這樣就可以操控他們了。」
我們想讓你知道…有話能說,有屁卻不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