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記者孫宗榮、蔡宜靜/新竹報導
不需要是屋主就可以斷別人的電嗎?新竹一位黃太太把房子租給林先生,但林先生退租後,為了避免繼續被扣電費,就主動向台電公司申請暫停用電,沒想到台電沒有確認林先生不是原屋主,也不是電表申請人,只讓他寫了個承諾書後,就把電表拆走,黃太太帶新房客看房子才發現,當場傻眼。
「台電說是便民,但我覺得很困擾!」黃太太想到房子的電表被台電公司拆走,簡直不可置信,因為有房客租約到期,為了避免繼續被計算電費,就跑到台電申請暫停用電,但她是完全不知情。
▲租戶暫停用電,台電拆店表屋主傻眼。
原來如果用電戶不想繼續被扣電費,可以到台電申請暫停用電,但一般人認知,暫停供電就是不要再送電,而台電規定裡的暫停供電則是到你家拆走電表,也就不會再收到電費單。
黃太太疑惑的是,台電竟然沒有先查詢房客是不是屋主,或是不是當初電表申請人,結果就在沒有告知她的情況下,擅自拆電表。「我帶人看房子,才知道電表被拆了!」
對此,台電新竹營業處業務經理鍾炳榮解釋,他們都會要求申請人簽具切結書,如果有任何損害,全由當事人負責。不過,黃太太無法接受,直斥:「那是不是我只要知道地址,就能夠去拆別人家的電表?」
我們想讓你知道…有這種事?